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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上高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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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的背景和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修订《上高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国家、省级、市级层面应急预案已修订。《预案》对主要任务、组织指挥体系、处置力量、应急响应、综合保障、责任落实和扑火安全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较大调整。为适应《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江西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宜春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变化需要,须对《预案》进行修订。二是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的需要。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江西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省应急管理厅、宜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宜春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预案编修工作,要求各地着眼构建上下贯通、横向配套的预案体系,按照同步筹划、分级编修、跟进完成的要求,抓紧推进预案编修工作。三是适应森林防灭火新形势新要求的需要。当前,全森林防灭火工作面临的形势和要求都发生了较大变化,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把扑火安全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为此有必要针对已经变化的形势要求,在应对措施上作相应的调整。

修订的主要内容

上高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包含总则、主要任务组织指挥体系处置力量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综合保障后期处置、附则、附件10方面内容2020年版本对比,主要有以下调整——

一是明确了主要任务。单独设置了主要任务部分。除组织灭火行动外,突出了解救疏散人员、保护重要目标等内容,使应急处置的主要任务更加具体。

二是完善了指挥体系。明确了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统战部部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林业、协管应急的县政府领导和县人武部主要领导担任,执行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办副主任和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对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重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由原来24个调减为23个。明确了扑救森林火灾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并按火灾规模设置了分级响应的层级责任。建立了现场指挥机制,明确了火场前线指挥部组成和任务分工,并对各工作组牵头单位、组成单位和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突出部门优势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三是规范了力量使用。单独设置了处置力量部分。在力量编成上,完善了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森林消防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乡镇(场)半专业扑火队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村级扑火应急队、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的力量体系。必要时可按程序调动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在力量调用上,建立了跨区域支援力量组成与调动原则,使队伍的调用更加科学快捷。

四是优化了应急响应。明确市级层面以森林火灾受害(过火)面积、伤亡人数、持续时间、敏感程度等指标为启动条件,使响应条件更加具体化;设置了等级响应评估建议等环节,使响应启动更具科学性;增加了启动条件调整和响应终止环节,使响应程序更加规范。

强化了责任落实。增加了火案查处、约谈整改、责任追究三项内容,提出对工作不到位、处置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特别是在预防和扑救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宜春市森林防灭火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追究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火源管控责任和组织扑救责任。

六是突出了扑救安全。强调在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组织指挥、响应措施等各个环节,始终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扑火人员安全。


解读人:王佳力    联系电话:0795-2529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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