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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商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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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精神上高县商务局党组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部署,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本报告由商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商务局在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gg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高县商务局联系(地址:莲路9号县委县政府大楼209秘书股,电话:0795-2506846,邮编:336400)。

一、总体情况

2022上高县商务局通过上高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政务公开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商引资政策、惠企政策、行业动等方面信息,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使政务信息公开更加及时、透明。

 (一)主动公开

2022年,上高县商务局不断强化网站安全管理、信息采编审核、网站集约化建设等工作,以政务公开网站为平台,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优势,不断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方位、多渠道的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目前公开信息总数为104条,主要是机构简介、发展规划、工作动态、重点领域、财政信息、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内容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0件,行政处罚公开0件。可通过上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我单位主动公开的2022年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条例》规定,逐项分解下达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到责任室,在全局范围内广泛收集最新工作动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迅速。

   1.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坚持政务公开一把手负责制,局长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并确定具体负责人。各股室负责具体落实,建立了齐抓共管、狠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格局。

   2.数字化管理。根据内容等分门别类及时录入信息,定期或不定期公开,加大数据公开力度。

   3.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把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内容予以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政务促进依法行政、科学行政、高效行政。

   4.着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重点对行政执法的基本信息、职责权限、执法流程、裁量基准、执法结果、监督途径等内容进行公开公示,保障社会公众就商贸领域行政执法信息知晓。

   5.着力公开重点民生实事信息。重点对商务部门的稳外资稳外贸持续推进消费升级、推进扩大开放促发展及多措并举保市场相关举措、政策和出台文件进行解读,同时对上级部署执行落实情况进行公开。

  (四)公开平台建设

    坚持做好了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梳理和更新,深入推进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能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关信息。为进一步拓宽我局联系、服务群众渠道,扩大对外宣传力度,提高工作透明度,所有的信息公开均层层把关,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对更新不及时,提供资料不及时的,予以督催,必要情况下予以通报批评。

  (五)监督保障

    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统计报送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从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目标责任、完善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监督保障体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目标体系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确保信息发布质量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总体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表面内容,轻实质内容。一是公开的内容不够深,表面事项较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如在财务上,只公开几个大数据,不公开具体的收入和开支项目。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

(二)重简单公开,轻及时反馈。一是未建立政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公开后没有及时听取群众意见。二是认为只要公开就完成了任务,对群众提出的要求没有作进一步的说明和解释,或避重就轻。

(三)重临时应付,轻长期坚持。一是平时公开不够及时,应付检查现象偶有发生。二是公开资料管理不够规范,未装订成册、立卷归档,从而失去了应有的监督制约功能。

针对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几点中进行改进: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在强化管理上下功夫。首先,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其次,要明确各中心、办公室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

(二)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首先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其次要有针对性地向群众宣传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克服认识上的障碍,激发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三)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政务公开工作受经济社会发展、人际关系环境、主体民主法治意识等因素的影响,存在着明显的发展不平衡问题。因此,应实行分类指导,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及时推广。对政务公开困难大、问题多的地方,要深入剖析,找准问题,切实解决,促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四)加强热点公开,拓展公开内容,在贴近群众上下功夫。政务公开的热点是人、财、物公开,必须及时公开,使群众了解主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保干部一个清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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