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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上高县2023年省级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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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6月21日印发了《上高县2023年省级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上府办发[2023]21号)文件,现就有关文件制定作以下说明:

一、政策背景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2〕42号)文件要求,项目来源于省级农业技术与服务专项,聚焦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油菜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以项目县人民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印发并组织实施。

二、出台目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我国粮食、大豆油料和食用植物油供应安全的决策部署,提升油菜扩种和菜籽油加工能力,提高食用植物油供给保障水平。

三、起草过程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了项目方案初稿,上报到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初审,市农业农村局初审后上报到省农业农村厅复审,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复审反馈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并向县政府申请印发文件。

四、工作任务

主要为以下四个方面的任务:

1、规定项目支持对象。重点支持为油菜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油菜生产和加工提供托管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社会化服务组织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各类农业服务专业户、供销合作社、家庭农场、服务协会及其他服务组织。

2、确定项目补助环节。主要支持油菜的精量直播、无人机飞播(施肥)、机械化播种育苗、机械化移栽以及机防、机烘、加工等环节,鼓励开展全程托管服务,重点补助种植环节。

3、确定项目补助标准。原则上油菜生产的种植环节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且亩均各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50元。总补助资金58万元,具体补助标准如下:油菜精量直播(实现旋耕、开沟、施肥、播种、覆盖一体化功能)(集中连片50亩以上的)补助标准为每亩30元。无人机飞播(施肥)(集中连片500亩以上的)补助标准为每亩3.6元。油菜机械化播种育苗(集中连片50亩以上的)补助标准为每亩30元;机械化移栽(集中连片50亩以上的)补助标准为每亩15元。项目各环节实际补助面积和补助资金,按申报服务组织实际面积、环节类型等酌情比例调整确定。

4、规定项目实施时间及任务。重点解决油菜生产关键薄弱和急需环节的生产难题。用于支持2022年下半年的油菜种植,享受了稻油轮作补助的不再重复补助。计划油菜精量直播(实现旋耕、开沟、施肥、播种、覆盖一体化功能)补助面积约15000亩,无人机飞播(施肥)补助面积约11200亩,油菜机械化播种育苗补助面积约2000亩,机械化移栽补助面积约2000亩。

五、创新举措

1、强化服务组织的优选。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范围相匹配的专业服务能力,如机械装备、机手等;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四是同意接受县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管。服务组织的遴选方式为先由社会化服务组织自行申报,后由县农业农村部门联合乡镇人民政府筛选确定。

2、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督。项目统一由领导小组监督管理,具体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县农业农村局做好牵头工作,会同县财政局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加强日常调度与监督,对项目实施进度实行一月一调度;加强服务规范、验收办法、档案管理等制度建设,抓好项目具体实施、落实、验收以及资金拨付等工作,成立多部门组成的项目检查验收小组,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3、加强项目的检查验收。项目检查验收由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及乡、村两级干部检查验收。项目的检查验收分为项目过程检查与项目完成验收。

4、强化项目绩效评价。认真对照项目绩效目标任务,督促社会化服务组织认真完成绩效目标任务。项目实施结束后要按时开展绩效评价。资金支付进度和管理纳入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项目资金安排挂钩。

解读人:卢锋,联系电话:07952518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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