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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高县2023年省级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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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上高县2023年省级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6月21日

上高县2023年省级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2〕42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2023年全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结合我县当前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我国粮食、大豆油料和食用植物油供应安全的决策部署,提升我县油菜扩种和菜籽油加工能力,提高食用植物油供给保障水平。

二、实施内容

(一)支持对象

重点支持为油菜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油菜生产和加工提供托管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社会化服务组织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各类农业服务专业户、供销合作社、家庭农场、服务协会及其他服务组织。

(二)补助方式

对于油菜生产环节的托管服务,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按服务面积进行补助。通过实施项目,培育服务主体,健全服务市场。各服务主体要通过服务来获得赢利,不得将补助纳入收入预期来干扰服务市场。

三、支持计划

(一)补助环节

重点解决油菜生产关键薄弱和急需环节的生产难题。项目总资金58万元,用于支持2022年下半年的油菜种植,享受了稻油轮作补助的不再重复补助。主要支持油菜的精量直播、无人机飞播(施肥)、机械化播种育苗、机械化移栽以及机防、机烘、加工等环节,鼓励开展全程托管服务,重点补助种植环节。

(二)补助标准

原则上油菜生产的种植环节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且亩均各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50元。总补助资金58万元,具体补助标准如下:油菜精量直播(实现旋耕、开沟、施肥、播种、覆盖一体化功能)(集中连片50亩以上的)补助标准为每亩30元,补助面积约15000亩,约补助45万元。无人机飞播(施肥)(集中连片500亩以上的)补助标准为每亩3.6元,补助面积约11200亩,约补助4万元。油菜机械化播种育苗(集中连片50亩以上的)补助标准为每亩30元,补助面积约2000亩,约补助6万元;机械化移栽(集中连片50亩以上的)补助标准为每亩15元,补助面积约2000亩,约补助3万元。项目各环节实际补助面积和补助资金,按申报服务组织实际面积、环节类型等酌情比例调整确定。

四、实施流程

(一)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本县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及组织实施流程,明确服务组织遴选条件。实施方案上报市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备案。

(二)遴选服务组织。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范围相匹配的专业服务能力,如机械装备、机手等;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四是同意接受县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管。服务组织的遴选方式为先由社会化服务组织自行申报,后由县农业农村部门联合乡镇人民政府筛选确定。

(三)组织项目实施。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时间、地点、服务质量、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服务组织要按照合同要求开展托管服务。

(四)组织检查验收。项目检查验收由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及乡、村两级干部检查验收。项目的检查验收分为项目过程检查与项目完成验收。

(五)办理资金拨付。县农业农村局要对全县验收合格的符合补助标准的服务组织、拟补助面积及其补助金额在公共媒体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县农业农村部门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补贴资金拨付。

(六)开展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完成后,服务组织要对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积极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将绩效自评材料报县农业农村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对口负责同志、县农业农村局及县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上高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要做好牵头工作,会同县财政局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要积极推进北斗作业监测终端安装与应用,将监测数据作为面积核定、补助资金发放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项目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意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的积极性,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日常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日常调度与监督,对项目实施进度实行一月一调度;要加强服务规范、验收办法、档案管理等制度建设,抓好项目具体实施、落实、验收以及资金拨付等工作,成立多部门组成的项目检查验收小组,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四)强化绩效评价。县农业农村局要认真对照项目绩效目标任务,督促社会化服务组织认真完成绩效目标任务。项目实施结束后要按时开展绩效评价。资金支付进度和管理纳入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项目资金安排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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