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县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农业农村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乡村振兴领域>强农惠农政策

关于印发《上高县推进设施蔬菜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访问量:

关联稿件:

各乡镇(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现将《上高县推进设施蔬菜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并按要求上报材料。

                          上高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4日




上高县推进设施蔬菜发展实施方案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省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11号)要求,为推进我县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提出的“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更高要求,深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扩规模、调结构、保供给、增效益”的发展思路,通过设施蔬菜的建设,推动蔬菜产业实现进位赶超,助推我省成为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的蔬菜供应基地。

二、发展目标

全年新建3260亩设施蔬菜基地,力争全县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14万亩以上,产量18万吨以上,全县蔬菜人均占有量超过430公斤/人,大幅提高中心城区蔬菜自给率,实现平常时期充足供给,应急时期保障供应。

三、主攻方向

(一)生产设施化。把设施蔬菜作为发展的主要方向,加大钢架大棚建设力度,推进水肥一体化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配备田间贮水池和排灌泵房,完善田间道路、供电及其它设施。

(二)经营规模化。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积极推进规模化生产,集约型经营,破解当前以散户经营为主,种植水平低的问题。

(三)销售订单化。以规模基地为依托,引导和组织农户发展订单生产,减少中间环节,加速蔬菜产、销一体化进程。

(四)产品品牌化。坚持市场导向,持续优化产品结构,重点发展市场紧缺产品,提高经济效益、做大做强蔬菜品牌,提高我县蔬菜品牌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重点工作

(ー)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大资金扶持、信贷支持,梳理好招商政策,拓展招商渠道,千方百计吸引社会资本投资设施蔬菜建设。通过改造重组、联营联合等形式,扶持一批现有本土蔬菜生产企业扩大规模,培育一批新型经营主体,引导发展多种联结形式的经营共同体。

(二)构建新型经营方式。创新组织模式,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方式,建立稳定产销关系,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更多农户连片种植。创新分配模式,积极推广“保底收益+按股分红”、订单带动、利润返还等,实现共同发展。创新生产模式,探索尝试“统分结合”(即“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搭建大棚、统一设施配套、统一政策扶持、统一种植品种、统一技术指导、统一产品销售,实行分户经营”),提升设施蔬菜生产的组织化、专业化水平。

(三)优化结构均衡供应。在上市季节上,提高淡季供应能力,重点发展春提早、秋延后,越夏菜,越冬菜等高价茬口,长期和短期相结合,分期播种,分批采收上市,解决春秋“两淡”问题,大幅提升我县蔬菜自给能力。在品种结构上,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增加茄果类、瓜菜类、菜用豆类,力争茄果类、瓜菜类、菜用豆类比重占比提高5%以上,切实解决我县蔬菜品种性短缺问题。在区域布局上,大力发展城郊蔬菜产区,提高城区蔬菜自给能力,因地制宜发展特色蔬菜产区、食用菌产区。

(四)不断强化科技支撑。针对设施蔬菜特点,重点创新并推广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设施蔬菜专用优良品种、集约化育苗、平衡施肥、连作障碍防治、机械化作业、采后商品化处理等新技术,最大限度地挖掘优质高产效益潜力,提升设施蔬菜产业竞争力。积极开展速冻保鲜蔬菜、脱水蔬菜、蔬菜汁、饮料等新型蔬菜加工制品以及方便净菜、袋装蔬菜、真空保鲜等鲜切蔬菜产品及加工工艺研发,提升产品档次和附加值。

(五)着力打造蔬菜品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全县主推2-3个品种,形成规模和品牌效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点瞄准上海、广州、深圳、厦门、港澳和其他国内高端市场,重点发展知名度高的地理标志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做优高档品牌。充分挖掘地方优势特色,做强上高紫皮大蒜、白肉姜等特色品牌。鼓励经营主体开展品牌蔬菜注册和绿色、有机蔬菜产品“一注册、双认证”工作,创建企业品牌。

五、项目安排及奖补程序

上级下达我县2021年设施蔬菜发展资金109万元,资金补助用于1亩以上设施蔬菜大棚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两块进行奖补,坚持达到标准应补尽补、补完为止原则。

(一)补助标准

1.新建设施蔬菜钢架大棚补助。一是设施蔬菜简易单体钢架大棚按照不超过总成本的25%进行奖补,且金额不超过3000元/亩;二是设施蔬菜连栋钢架大棚按照不超过总成本的25%进行奖补,且金额不超过10000元/亩。三是对设施蔬菜简易单体钢架大棚和连栋钢架大棚混建的按上述两种标准给予奖补。

2.基地配套设施设备补助。对有贮水池、机井(或水源及引水设备)、排灌泵房、田间道路、供电、技术展示牌等配套设施设备齐全的标准化大棚基地进行奖补,一是对达到30亩的钢架设施蔬菜大棚集中连片基地按照4万元/个对其配套设施进行奖补,每增加10亩,奖补资金递增1万元,每个基地奖补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二)奖补程序

1.主体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经营主体向所属乡镇申报(申报表见附件1),并将申报表上交所在乡镇。

2.乡镇初验:乡镇组织人员对项目逐一初验建档,做到完成一块、建档一块,并将项目建档情况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3.县级验收: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11月对全县各建档基地进行验收(验收表见附件2),并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形式,12月底前按程序及奖补标准对设施蔬菜发展进行奖补。

4.省市抽查: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将组织人员对各地项目实施情况及上报数据情况进行抽查核查,确保任务完成到位,数据真实准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作为设施蔬菜产业发展的牵头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全力抓好设施蔬菜各项政策落实,充分用好设施蔬菜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设施蔬菜建设、品牌、加工等关键环节,在土地流转、税收政策等方面给予优惠措施,积极发挥“财政惠农信贷通”和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对发展蔬菜生产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贷款支持,把保障蔬菜产品稳定供应作为农业农村的头等大事要事来抓,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市里下达的年度任务。

(二)加大技术服务。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市场信息、种植技术、生产资料等公共服务。创新蔬菜农资供销方式,推进社会化专业植保服务。加快蔬菜专业技术人员培养,构建县、乡、村三级技术服务网络,充实和配强技术力量,加大对设施蔬菜生产的技术指导。

(三)严格资金管理。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禁止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坚决杜绝套补、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项目资金要相对集中,避免过于分散。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年底前拨付到位。

(四)建立健全台账各乡镇明确每个基地建设地址、流转面积、承建主体、施工时间等具体事项建立台账。对菜农自主发展的面积,做到入村入户。按照时间节点任务要求,落实落细各项工作,年底向上级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附件:1.上高县设施蔬菜发展项目申报表

2.上高县设施蔬菜发展项目验收表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