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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上高县推进设施蔬菜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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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及过程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省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11号)要求,推进设施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上高县农业农村局起草了《上高县推进设施蔬菜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2022年11月4日正式印发实施。
二、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方案》由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攻方向、重点工作、项目安排及奖补程序、保障措施6个部分内容组成,主要内容有: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提出的“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更高要求,深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设施蔬菜的建设,推动蔬菜产业实现进位赶超,助推我省成为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的蔬菜供应基地。
(二)发展目标。全年新建3260亩设施蔬菜基地,全县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14万亩以上,产量18万吨以上,全县蔬菜人均占有量超过430公斤/人,大幅提高中心城区蔬菜自给率,实现平常时期充足供给,应急时期保障供应。
(三)主攻方向。
1.生产设施化。加大钢架大棚建设力度,推进水肥一体化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配备田间贮水池和排灌泵房,完善田间道路、供电及其它设施。
2.经营规模化。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积极推进规模化生产,集约型经营。
3.销售订单化。以规模基地为依托,引导和组织农户发展订单生产,减少中间环节,加速蔬菜产、销一体化进程。
4.产品品牌化。坚持市场导向,重点发展市场紧缺产品,提高经济效益、做大做强蔬菜品牌,提高我县蔬菜品牌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重点工作。
1.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大资金扶持、信贷支持,扶持一批现有本土蔬菜生产企业扩大规模,培育一批新型经营主体,引导发展多种联结形式的经营共同体。
2.构建新型经营方式。创新组织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更多农户连片种植。创新分配模式,积极推广“保底收益+按股分红”、订单带动、利润返还等,实现共同发展。创新生产模式,探索尝试“统分结合”,提升设施蔬菜生产的组织化、专业化水平。
3.优化结构均衡供应。在上市季节上,重点发展春提早、秋延后,越夏菜,越冬菜等高价茬口,解决春秋“两淡”问题。在品种结构上,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增加茄果类、瓜菜类、菜用豆类,切实解决我县蔬菜品种性短缺问题。在区域布局上,大力发展城郊蔬菜产区,提高城区蔬菜自给能力。
4.不断强化科技支撑。开展速冻保鲜蔬菜、脱水蔬菜等新型蔬菜加工制品以及方便净菜、真空保鲜等鲜切蔬菜产品及加工工艺研发,提升产品档次和附加值。
5.着力打造蔬菜品牌。全县主推2-3个品种,形成规模和品牌效应。挖掘地方优势特色,重点发展知名度高的地理标志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做优高档品牌。鼓励经营主体开展品牌蔬菜注册和开展绿色有机产品认证,创建企业品牌。
(五)项目安排及奖补程序。
1.项目安排。一是按照不超过新建设施大棚总成本的25%进行奖补,单体钢架大棚金额不超过3000元/亩,连栋钢架大棚金额不超过10000元/亩;二对30亩有贮水池等配套设施设备齐全的标准化大棚基地按照4万元/个对其配套设施进行奖补,每增加10亩,奖补资金递增1万元,每个基地配套设施奖补金额不超过10万元。
2.奖补程序。包括主体申报、乡镇初验、县级验收、省市抽查。
(六)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技术服务、严格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台账。

解读人:李文苹 ,电话:0795-2517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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