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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城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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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上高县城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高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gg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高县城管局人秘股联系(地址:青莲路9号新政府大楼,电话:0795-2529760,邮编:3364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上高县城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

(一)主动公开

我局通过上高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坚持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等方面信息及时发布管理。目前针对市政服务、城市垃圾分类处置及城市综合执法领域权责清单、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已经陆续公开(详细可查阅上高县人民政府网站)。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信息共53条。 

(二)依申请公开

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指南,公开申请渠道,可通过政府网站、12345政府热线等途径进行申请,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流程,规范答复模式。 

(三)政府信息管理

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属性源头认定、审查,及时开展失效性文件清查清理。充分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公开方式、解读方案、发布要求、保密审查等内容和要求。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更新登载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统一上传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相关业务事项数据通过如互联网+监管、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政务资源目录平台、政府网站等进行了全面公开,公开力度得到加强。严格审查程序,健全完善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公开信息先由相关股室进行审核,再由办公室审核,经领导批阅后,进行发布。

(五)监督保障

强化监督考核落实。着力完善信息公开监督考核组织保障,注重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建设,遵循客观、公正.公开考核原则,推行科学、规范、精准的监督考核工作措施全面细化监督考核指标,有序强化社会评议结果运用,加大信息公开责任追究落实力度,从严从速抓好信息公开问题整改,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指导作用和综合效能,确保住建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执行有力、内容全面、程序到位、效果明显。2021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信息公开内容有待深化,在创新公开渠道和方式上有待改进。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发挥现代传媒尤其是网络、手机和微信公众号平台、短信等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让更多群众了解支持城市管理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上高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nggao.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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