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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资办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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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上高县国资办在市国资委的认真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及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精神要求,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全力以赴抓好国资营运、国资监管以及国资国企改革等各项工作。现将2023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和2024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2023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建引领国资系统模范机关创建提质增效,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一是坚持制度落实,强化支部规范管理。县国资办狠抓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不断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常态化开展“三会一课”,定期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以党性教育和理论基础为重点,着力增强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二是坚持理论武装,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县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抓好《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书目的精研细读,力争掌握精髓要义,努力做到学深悟透。同时,充分运用“学习强国”、“赣鄱党建云”、《党课开讲啦》等网络学习平台载体,督促党员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让学习形成自觉,成为习惯。三是创新工作方式,丰富党员干部组织生活。结合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铜鼓县秋收起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探寻革命足迹,追寻红色记忆”主题党日活动,提升党员干部政治思想水平,增强党员干部争当模范、为民服务意识,让干部职工深刻领悟党的百年奋斗历程,激励国资系统立足岗位担当作为。

(二)持续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全面激活国有企业发展活力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精神和要求,提请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我县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属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的实施意见》(上发[2023]6号)以及配套的人事薪酬管理制度--关于印发<县属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上办发[2023]20号)、《关于印发<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年薪制管理暂行办法><县属国有企业一般员工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上办发[2023]23号),同时制定出台或起草了县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报告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以县属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实施意见为总领的1+N”国资监管制度体系。二是严格抓好改革方案落实,按照专业化、板块化发展思路整合县属国有企业重塑并打造形成了以县国投集团为龙头,下辖城投公司、国资公司、村投公司、工投公司、金控公司五大专业板块子公司的“1+5+N”投融资发展体系。同时健全完善了企业党组织,县委批准成立了县国投集团党委,进一步加强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三是加强国有企业人才储备,推动企业人才有效流动。参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出台了《县属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畅通了机关事业单位与国有企业之间的人才流动渠道,全面激发和调动国有企业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选优配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优化企业干部队伍结构。202311月,通过自愿报名、择优筛选、组织考察程序县委、县政府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选拔了13专业性较强的优秀年轻干部到1+5县属国有企业任职为促进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三)不断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提升管理规范化水平。一是健全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2023年县国资办会同县财政局等部门对标对表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国有资产实际,起草制定了《上高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上府发〔202310号)并于11月正式印发实施,将全县各类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经营性国有资产和资源性国有资产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建立健全了资产定期不定期清查、资产评估审批(备案)等机制,完善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程序和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有效填补了国资监管的盲点和薄弱环节二是大力开展国有资产资源整合盘活。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要求,县国资办联合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以及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组织开展了全县国有房产专项清查整治,进一步掌握了全县国有房产底数以及使用、管理等情况,为持续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和规范国有房产使用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积极组织清理行政事业单位优质经营性国有房产,并探索通过国有企业购买等市场化处置方式进行盘活,进一步加快国有资产权证办理步伐推动国有资产产权更加明晰,做实做大做强县属国有企业资产。202312月采取国有企业收购方式整合盘活了行政事业单位0.77万平方米经营性房产,增加财政收入3031.2万元。同时全力配合镜山集团探矿权前期工作、国有林场林权划转、停车位特许经营权等资源性资产的划转整合,加大资产盘活力度,深入挖掘国有资产资源的价值和潜力。

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在国资国企改革、国资监管等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如何推进国有资产整合盘活上思考的不够深,方法不够多,资产盘活成效不显著,进展较为缓慢,国有企业有效优质资产较少。二是国资监管制度体系不够健全。今年虽然制定出台了国资国企改革方案以及配套的人事薪酬管理办法等制度,也重新修订出台了上高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但是在企业投融资监管、资产租赁管理等方面制度还不够完善,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1、对标对表中央省市关于实施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精神和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我县国资国企改革。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属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的实施意见》(上发[2023]6号)文件,细化任务、倒排工期,逐项抓好改革任务和改革措施落实,加快企业整合重组、专业人员招聘、资产资源整合等,全力推进国有企业实体化、市场化、资本化转型二是督促县属国有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抓紧制定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投资监督管理、国有企业财务监管办法等配套监管制度,强化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国资监管体系,防范国有企业各类风险隐患

2、多措并举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的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能。一是抓好《上高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开展新一轮全县国有资产系统的、全面的大清查,摸清我县国有资产的家底,完善资产管理台账,分门别类有针对性的制定资产盘活方式为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打好基础。二是借鉴各地的经验做法,按照过紧日子的原则,为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积极探索建设统一的资产公物仓,完善公物仓运行管理机制,结合资产清查成果,集中整合行政事业单位闲置的办公设备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剂,提高闲置资产的利用率,避免资产重复添置和购买,有效节约财政资金。三是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探索开发建立我县数字国资监管平台,改进和创新国资监管方式,全面提升我县国资监管水平。

督促指导县国资公司实体化运作,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积极支持和引导国资公司围绕资产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等主责主业,发挥企业化、市场化运营的特点,全面挖掘资产价值和潜力,提升国有资产效益。一是巩固提升现有资产经营主业。学习借鉴各地优秀经验做法,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企业现有经营性国有资产经营(出租)管理制度和流程,促进国有资产经营更加规范、有序,不断提升自身资产经营管理能力。二是做大做强资产经营主业。按照上级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工作要求,结合资产清查结果,积极推动将其他尚未纳入统一经营管理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移交国资公司统一运营,充分挖掘资产经济价值。同时积极探索在国资公司下设立教育系统、医疗系统资产管理公司,采取委托运营或移交经营等方式,集中整合各中小学校校内小卖部以及医院、卫生院等经营性房屋的租赁权,实现资产运营、收益管理双集中,既能提升资产管理效能,也能逐步培育出一家规模以上租赁商务服务企业。三是探索采取与优秀物业企业合资设立物业企业或整合现有国有性质的物业企业等方式,拓展延伸物业管理业务。四是发挥国有资产处置平台功能,积极承接政府委托或部门委托的相关资产处置工作,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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