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上高县林业局接到敖山镇派出所民警电话,老农校一居民在校区内发现一只受伤的鸟。上高县林业局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经过确认,该鸟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普通鵟。经林业局工作人员仔细检查,普通鵟翅膀受伤,精神状态较差,随即将其送至救助站进行救助。
5月6日,工作人员通过对普通鵟体征仔细检查,伤口已愈合,具备野外放飞条件,随后将其带至野外树林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