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单位 | 上高县残疾人联合会 |
发文层级[1] | 江西省 |
政策类别[2] | 教育 |
事项名称 [3] |
残疾大学生新生资助项目申报 |
政策文件名称及文号[4] | 《关于做好2021年度残疾人大学生新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残联办字[2021]27号) |
政策有效期限[5] | 2017/09/01--长期 |
服务对象 [6] |
残疾大学生新生 |
申报有效期限[7] | 当年高考录取后或当年考取研究生后 |
政策标准[8] | 1.本科4000元/人 专科3000元/人 2.研究生5000元/人 (不重复享受) |
申请条件[9] | 自愿申请当年参加高考的具有本省户籍并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学生 |
申请材料[10] | 大学录取通知书、本人银行账号、开学缴费发票、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复印件。 |
办理流程[11] | 自愿申请,由乡残联初审,填写《江西省残疾大学新生助学申请表》,签字盖章后交县残联审核,最后报市残联审核通过后发放补助。 |
申报方式[12] | 线下--上高县残疾人联合会(上高县行政综合大楼141室) |
承诺办结时限[13] | 30个工作日 |
责任部门及科室 [14] |
上高县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就业服务所) |
咨询电话[15] | 0795-2518151 |
政策网址/附件[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