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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生活费

时间: 2022-05-21 15:24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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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单位 上高县民政局
发文层级[1] 江西省
政策类别[2] 民生
事项名称
[3]
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生活费
政策文件名称及文号[4] 关于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保障的通知(赣民字【2022】02
政策有效期限[5] 长期
服务对象
[6]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申报有效期限[7] 长期
政策标准[8] 儿童10000/年
申请条件[9] 年满18周岁后就读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申请材料[10] 儿童申请表,儿童本人学校录取通知书。
办理流程[11] 1.儿童本人提出申请;2.乡镇民政所审核;3.民政局审批。
申报方式[12] 线下-民政局儿童福利股119办公室
承诺办结时限[13] 7个工作日
责任部门及科室
[14]
民政局儿童福利股
咨询电话[15] 0795-2502462
政策网址/附件[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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