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春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农字〔2025〕37号)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经局党组暨班子会研究决定,拟确定培训机构公示如下:
一、培训机构
1、上高县思泰教育培训学校(普通合伙)
法人代表:单慧甄
地址:上高县沿江东路53号(体育馆内)
2、上高县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
法人代表:甘玲玲
地址:上高县胜利东路393号
二、公示时间:11月4日--11月10日
三、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实名来电来信或直接到县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部门:上高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生产综合股(科教能源岗)
电话:0795—2519693
上高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