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前共5处自然保护地,分别为上高南港水源涵养自然保护区、江西上高锦江省级湿地公园、九峰省级森林公园、上高县省级森林公园和上高县翠霞城市森林公园,总面积共2245.75公顷;上高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共5处自然保护地,分别为江西宜春南港地方级湿地公园、江西宜春锦江地方级湿地公园、江西宜春九峰地方级森林公园、江西宜春镜山地方级森林公园和江西宜春翠霞地方级森林公园,总面积共2784.22公顷。相比整合优化前,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总面积增加538.47公顷。
本次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共调入1078.44公顷,其中:上高南港水源涵养自然保护区调入289.30公顷;九峰省级森林公园调入784.92公顷;江西上高锦江省级湿地公园调入4.22公顷。
本次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共调出539.97公顷,其中:上高南港水源涵养自然保护区调出265.24公顷;九峰省级森林公园调出31.06公顷;江西上高锦江省级湿地公园调出238.61公顷;上高县省级森林公园调出4.57公顷;上高县翠霞城市森林公园调出0.49公顷。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6日,如对调整有异议,请联系上高县林业局晏伟明,联系电话:0795-2514910。
上高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