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环境保护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将我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加强宣传力度,强化了指导监督,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成立了上高县环保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叶爱香副局长、黄国珍副书记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文件要求,黄国珍指派专人负责工作动态、项目工程领域的信息公开;叶爱香指派专人负责人事、行政法规、财政预决算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以业务工作和其它信息等方面。其中,环境业务信息达22篇;新环境保护法、表彰决定、班子成员分工各1篇。主要通过县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为此,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环境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环保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三是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八、2015年工作计划 2015年,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信息中心的指导与支持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三是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采取有效措施,方便公众查询环保政务信息。 2014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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