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28日,塔下乡组织召开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工作业务培训会。
2.敖山镇宅改办组织村组干部学习《江西省农村村民自建房管理办法》。
3.翰堂、蒙山等乡镇宅改办组织人员开展常态化农民建房巡查。
4.南港、镇渡等乡镇严格落实农民建房“三到场”规定,现场共规划新建房5宗、600平方米。
5.野市、锦江、南港、田心、新界埠等乡镇大力推进村庄环境整治清理工作,共计拆除一户多宅、违规“三房”34宗、3600余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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