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钥匙工程新建6万元/户;
2. 脱贫户残疾人家庭新建户3.2万元/户;
3. 脱贫户新建户3万元/户;
4. 易致贫户、分散供养五保残疾人家庭新建户3万元/户;
5. 易致贫户、分散供养五保新建户2.8万元/户;
6. 低保残疾人家庭新建户2.5万元/户;
7. 低保新建户2.3万元/户;
8. 三类人员维修户0.8万元/户(需大面积维修改造或因灾受损改造工程量大的1万元/户)。
上高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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