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执行公开>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评估

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林长制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访问量:

关联稿件: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林长办的大力支持下,全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压实各级林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为核心,以强化“一长两员”森林资源源头管理为重点,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全县林长制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在省市考核中取得优秀成绩。为持续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根据《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高县林长制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上府办发〔2022〕15号)文件精神,县林长办公室对各乡镇2022年度林长制工作进行了量化考核。考核结果已由2023年县级总林长会议审议通过。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优秀的有:上甘山林场101.5分、泗溪镇100.5分、墨山乡99.7分、徐家渡镇99.3分、塔下乡97.8分、田心镇94.3分、蒙山镇93.9分、敖阳街道93.8分、南港镇92.9分、锦江镇92.5分、新界埠镇92分、镇渡乡92分、野市乡91.8分。

二、考核结果良好的有:芦洲乡89.8分、翰堂镇89.4分、锦阳街道89.4分、敖山镇88分。

希望考核排名领先的有关乡镇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持续推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再上新台阶;考核排名落后的有关乡镇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查漏补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措施,狠抓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实,在今后的工作中争取更大成绩。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上高奠定基础的重要一年。全县上下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动力,以“做示范、勇争先”的责任担当,认真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林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压紧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强化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抓实抓细林长制各项工作,全力推进我县林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美丽江西“上高样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