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执行公开>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评估

上高县2022年上半年环境质量状况

访问量:

关联稿件:

一、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一)是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2022年上半年,全县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100%,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二)是空气环境质量稳中向好。2022年上半年,上高中心城区PM2.5平均浓度为29μg/m3,同比下降9.4%,优良率92.8%,持续稳定在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以内。
(三)是土壤环境质量持续稳定。2022年上半年,县城生活垃圾100%用于焚烧发电;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和综合利用率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抓好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一是抓好颗粒物管控。按照“县级监督,乡级负责,村组落实”的原则,强化县城区各街道、乡镇、村组一线网格化巡查,全面落实禁燃、禁烧、禁放工作。严格餐饮油烟治理,城管部门不定时开展油烟净化设施抽检抽测,督促餐饮行业规范油烟治理。严格督促工地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和七个到位标准,开启降尘抑尘措施,严格冲洗出入车辆,对不落实湿法作业,有明显扬尘上天和泥土上路的土方工地一律督促有关部门责令其进行整改。二是强化有机废气治理。印发《关于加强VOCs排放管控及时做好2022年臭氧污染应对工作的通知》,召开上高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会,对医药化工、包装印刷、油气回收、汽修喷漆等涉及挥发性有机物行业进行专项整治,要求建筑外墙涂刷、道路铺设沥青等涉有机废气施工项目,避开臭氧污染高发季节和超标高风险时段施工。强化涉VOCs省市重点企业检查,督促企业完善日常管理,加强自查管控,不断较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高温天气实行错峰生产,避免温度高时进行检修、清洗以及设备喷漆、防护类涂装等涉VOCs工序作业;大力推进重型柴油车OBD远程在线监控系统项目建设和陶瓷企业烟气深度治理,召开了企业座谈会进行推进。三是积极推进“双碳”工作。督促5家重点碳排放试点企业及时填报年度碳排放报告,完成2家企业碳核查,发改部门编制《上高县碳达峰实施方案》,林业部门完成了林业碳汇前期调研,成功创建2个省级低碳试点社区。
2、统筹三水治理,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一是加强医疗废水处置检查。现场检查22家医疗机构、新冠肺炎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及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建设情况,全面、细致了解医疗污水处理、消毒及排放情况,指导督促污水安全处理。二是保障饮用水安全。划定芦洲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开展县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综合整治回头看,全面排查水源地范围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完善保护区标识、防护隔离等基础设施,整治水源地种菜等污染水源行为。三是强化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督促推进工业园黄金堆污水处理厂二期日处理1万吨扩建工程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已经完工,正在安装设备。对五里岭园区重点涉水企业及污水处理厂进行全面监测排查,查清五里岭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原因,督促上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进一步完善企业和园区雨污分流管网,规范企业排污行为,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四是开展汛期水污染排查。全面排查锦江沿线风险企业污染源、雨水排放口、生活污染源及农业污染源等环境污染隐患,对17 家重点企业排口和 20 多个主要河流断面进行采样监测,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为锦江水质把脉问诊。
3、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一是扎实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上高县2022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及相关截污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需在2022年完成的10个污水处理项目均达到序时进度。二是开展塑料污染专项整治。召开上高县第二次塑料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部署会议,成立上高县塑料污染治理联系小组,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三是保障土壤环境安全。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对上高县中医院河南分院等3个地块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专家评审。印发上高县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工作方案,会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建立台账。开展尾矿库安全隐患整治排查,督促完善尾矿库污染防治措施。四是强化危废管理。制定《上高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预案》,全面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对辖区内涉危废企业开展摸底排查,及时掌握新建、关停(闭)涉危废企业情况,督促企业做好监管平台管理,及时上报管理计划与月报,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对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动态更新、完善危废重点监管单位清单。
(二)突破难点,强化生态环境监管
1、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积极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以“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原则,认真梳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清单,做到“应提尽提”“应赔尽赔”,2022年,已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起,目前正在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召开企业环境信用修复指导帮扶会议,帮助9家失信企业完成信用修复。上半年,共受理信访件55起,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妥善调处,调处率100%,做到了群众满意、企业认可。
2、狠抓问题整改落实。2016年以来,上高认领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和交办信访问题共计200个,已解决或达到序时进度问题195个,剩余5件正有序推进整改。
3、扎实推进环保专项整治。开展洗砂制砂、非煤矿山和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共查处3起危废犯罪案件;全县34家洗砂制砂企业已全部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制定了整改方案,正在有序整改;制定了《上高县在产非煤矿山生态环境高质量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第一批4家矿山企业已完成整改,其余35家矿山正在按方案要求积极推进整改。严格在线监管,根据《上高生态环境局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管理制度》,对辖区内企业在线数据异常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填写《企业在线监控数据超标、异常登记核查表》,上半年共核查企业770家次。
4、铁心硬手严格执法。上半年,共出动环保执法人员400余人次,开展“双随机”执法25次,“零点行动”8批次,责令整改企业98家,其中停产整改企业3家,立案查处16起违法行为,移送公安行政拘留3起4人,共处罚款 195万元,报请上高县人民政府关闭企业1家。
(三)夯实基点,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1、做好环评与排污许可服务。聚焦省市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在政策方面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帮扶服务,优化项目选址、助推项目的开工落地;加强环评指导和服务,提高审批效率,确保项目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持续推进新建项目排污许可核发登记及证后管理工作。上半年,我局共审批22个建设项目(含2个承诺告知制项目),新核发排污许可证7家,对51家企业进行了排污许可登记;对58家持证单位进行了发证质量检查,指导165家企业提交了年度执行报告。
2、强化辐射安全监管和清洁生产审核。对上高涉放射源单位进行春节前辐射安全现场检查,督促相关单位提交整改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指导相关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作。
3、服务引领,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了工业园区环境质量监测,实行一个园区、一套数据,实现了工业园区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共享,有效降低了企业环评成本,节约了环评文件编制时间,提高了审批效率。创新服务方式,增设了营商办,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和业务骨干组成的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小组,梳理完善了《上高生态环境局企业服务清单》,主动深入企业了解需求,从“企业跑”转变为“部门跑”,变“被动服务”为“主动问需”,为企业环保工作“把脉问诊”,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的指导和建议,帮助企业提前规避风险和解决问题。同时不断创新服务方式,采取录制短视频,手把手指导企业进行材料申报、规范操作,受到了企业欢迎。上半年,还对200余家企业开展环境统计、自行监测的培训和指导,解决问题27个。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动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完成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积极主动,迎难而上,确保到年底全面完成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