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安字〔2022〕121号
关于印发上高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上高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上高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
上高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
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 根据省安委会《江西省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市安委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打赢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保卫战”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结合三年行动总结评估、十五条措施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保卫战”等重点工作,围绕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保平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指导并督促检查负责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与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保卫战”工作同步结合。
三、整治任务
(一)党委政府层面。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市安委会关于坚决打赢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保卫战工作要求,召开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要结合实际,全面梳理分析本地区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细化实施方案,明确重点整治内容、标准和有关部门单位责任,立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要通过邀请专家、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全面排查重大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清单,落实闭环管理。
(二)部门层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聚焦本行业领域整治重点(见附件1),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组,指导督促各地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查处曝光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要强化检查执法,严格落实《江西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若干规定》,发现非法违法行为,绝不手软、从严处罚,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关闭的依法关闭,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企业层面。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标对表《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主体责任,2023年1月20日前,完成一次“五个一”活动,对发现的隐患,要建立清单、闭环管理;重大隐患要严格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2023年1月25日底前,按照“一报告、双签字”规定,认真完成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并通过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上传备查。要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规范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及告知等制度。要严格落实风险告知和确认制度,如实告知一线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积极发挥车间主任(工段、区、队长、项目经理)作用,做好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四、方法步骤
(一)企业自查自改。各地、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再梳理再分析本地、本行业领域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层层发动企业,立即开展专项整治,查大风险、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防患于未然。自查自改工作要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务求实际效果。
(二)全县集中整治。各地、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展重大安全风险大排查和2022年以来已完成整改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见附件2)“回头看”,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4张清单”,分级分类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台账(见附件3)。对重大隐患以及危险性大、治理难度较高、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影响的一般隐患,一律坚决予以挂牌督办。
(三)部门专项督导检查。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从行业上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专项督导检查方案,组织专家、媒体共同参与,同步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明查暗访,指导帮助基层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整治销号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具体分工如下:
1.应急管理部门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督导检查。
2.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打击盗采矿产资源和矿山超层越界开采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督导检查。
3.消防救援机构负责消防安全专项督导检查。
4.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危险废物安全专项督导检查。
5.公安交管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导检查。
6.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道路运输、水上交通运输和乡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专项督导检查。
7.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渔业船舶、农机安全专项督导检查。
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建筑施工、自建房安全专项督导检查。
9.综合行政执法(城管)部门负责城市运行、市政工程、城镇燃气安全专项督导检查。
10.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督导检查。
11.工业部门负责民爆行业、船舶制造、军工领域安全专项督导检查。
12.教育部门负责校园安全专项督导检查。
13.水利部门负责水利设施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专项督导检查。
14.文旅部门负责文化旅游安全专项督导检查。
15.商务部门负责商场、超市、餐饮、展馆、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督导检查。
16.国资部门负责监管范围内企业的安全专项督导检查。
17.发改部门负责粮食、电力能源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和油气长输管线安全专项督导检查。
18.供销、邮政等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重大隐患专项督导检查。
(四)县安委会组织抽查检查。县安委会加强对本地、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督促指导,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派出工作组对本地、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情况开展重点抽查检查。县安委将在春节前和全国“两会”前分别开展督导检查,并将有关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评。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统筹好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科学合理研究制定方案,对专项整治重点内容不搞一刀切,要明确本地、本行业领域重点,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要落细落实职责分工,明确奖惩措施,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大力表扬,对不负责任、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严肃批评。
(二)注重指导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运用座谈交流、视频汇报、“四不两直”暗查暗访、信访举报等方式,组织专业力量深入基层严督细查,加强重大隐患标准解释服务,提高督导检查实效,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要坚持依法依规,不得随意采取停产停工、关闭整顿、吊销证照等措施,坚决避免简单化。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要通过典型案例、召开约谈会或警示教育会、通报重大隐患、开展大讨论、图片展等形式,加强警示教育,着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四)严守工作纪律。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搞层层陪同接待,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严防摆拍式、蜻蜓点水式督导检查。
请各地各单位于每周三12:00前报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2023年2月1日前、2023年2月24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及重大隐患清单(见附件3)报县安委办。
联系电话:2512003;邮箱:awhbgs2512003@163.com。
附件:
1.各重点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2.2022年以来排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清单
3.重大隐患清单
4.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情况统计表
上高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印发 |
附件1
各重点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行业 领域 |
整治重点 |
责任部门 |
城镇燃气 |
燃气工程项目不按照设计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备案,企业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从业人员无证作业、“三违”行为突出、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等问题。使用醇基燃料燃气经营企业未按要求改换燃气等。 |
城管、住建、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 |
危险化学品 |
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十个严格”落实不到位; 动火作业等特殊作业、承包商、重大检维修、开停车等不报备、未办理审批手续;非法违法建设及未经审批擅自变更生产工艺、产品、产能;生产许可证超期、超范围生产经营、超期试生产;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缺失或未投用;氟化等五种危险工艺精细化工企业“四个清零”不到位;产业转移设计诊断、高危细分、老旧装置等专项整治隐患整改不到位;委托无相应资质运输单位、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等问题。属于危险化学品的醇基燃料生产、经营企业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储存场所不满足安全条件的。 |
应急、工信、公安、发改、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邮政等部门 |
自建房 |
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餐饮饭店、民宿宾馆、农家乐、商超、私人影院、酒吧、网吧、幼托、养老、医疗、出租屋等经营性自建房,重点排查整治房屋基本结构、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使用形式等,是否有增加楼层、改变承重结构、屋内加层、改扩建等问题。 |
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 |
非煤矿山 |
严厉打击未批先建、以建代采和超许可范围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非煤矿山年初复工复产严格执行“五先、五再”、做到“九到位”,科学指导安全复工复产。地下矿山重点整治同时作业中段和采场数超设计上限、提升运输设备检测检验和日常运行管理不到位行为; 露天矿山重点整治未自上而下开采、同时作业平台和作业点数超过设计上限、台阶超高超陡等未按设计组织生产行为;重点推动尾矿库综合治理项目等在旱季顺利实施,整治尾矿库“一库一策”落实不到位、汛前巡查和应急管理等防汛准备工作不到位行为。 |
应急、自然资源、公安、发改(能源)等部门 |
工贸 |
以钢铁、粉尘涉爆企业为重点,对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深入排查整治企业存在的 14项违法行为,有序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查处违法企业;督促各地对“钢八条”和“粉六条”整治“清零”情况进行核验确认,确保“清零”到位。 |
应急、工信、商务、科技等部门 |
道路运输 |
扎实开展农村公路“降速控违”行动、城市道路“文明畅安”行动、危化品道路运输“平安通道”行动,以严查严惩酒醉驾违法为牵引,带动查处“一盔一带”等重点违法,加大对“两客一危一货一面”、涉疫、“黑客车”“黑校车”等重点车辆严重违法的查处力度,推动高风险危化品运输企业问题整改,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加强大型客车、重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货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枯水季节客运船舶安全监管,加大对“百吨王”的打击力度,落实防抗雨雪冰冻恶劣天气等重点时段公路保安全保畅通措施,深入开展高处作业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
公安交管、教育、交通运输、卫健、应急、城管、住建等部门 |
消防 |
组织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人员密集场所“生命通道”、违规电气焊突出问题等“四项整治”,严格督改隐患问题,特别是对同一建筑内容纳 30人以上,从事服装、鞋帽、玩具和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要逐家企业、逐栋厂房建立台账,采取标本兼治措施,坚决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违规改变厂房使用性质、安全疏散条件不足等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纵深推进冬春火灾防控“百日行动”,统筹抓好大型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等高风险场所和老旧小区、合用场所等低设防区域消防安全治理,结合“消防宣传月”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全面净化消防安全环境。对涉及醇基燃料储存、经营、使用场所(含餐饮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对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
消防救援、公安、民政、工信、住建、商务、卫健、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 |
建筑施工 |
集中整治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等单位责任落实情况,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体系、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人员配备、安全投入等情况;项目审批手续、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落实情况,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行为;加大对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
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 |
城市运行 |
排查整治城市公共设施安全,全面排查治理城市道路路面坍塌、 城市危险桥梁、城市供水安全等安全隐患;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 开展地下“三线”(电线、管线、通信线)隐患排查,突出整治市政工程强行野蛮开挖、占压燃气管道、破坏城市供水管网等违法行为。 |
城管、住建、工信、市水利、市文广新旅 、市发改等部门 |
烟花爆竹 |
排查整治企业转包分包;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后未办理延期手续;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烟花爆竹储存设施监控系统不能有效使用,防静电、防雷设备设施缺失或者失效,防火隔离带未清理到位;超量储存、违规储存、非法储存,经营批发仓库消防器材配置不到位、逃生通道堵塞,零售点“下店上宅”或者在零售场所 周边试放烟花爆竹产品等问题。 |
应急、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 |
危险废物 |
排查整治企业不明中间品、副产品和废危化品、常温(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安全隐患,加强全过程管理,全力推进隐患“清零”;聚焦废危化品安全短板,突出化工园区废危化品安全治理,严防事故发生 |
各级生态环境、卫生健康、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 |
特种设备 |
涉危化品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蒸压釜、硫化罐、灭菌器、杀菌锅等)、气瓶、大型游乐设施、冶金起重机、人员集中场所电梯等重点设备隐患排查整治;完善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建设;健全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对流通使用领域销售假冒伪劣醇基燃料和灶具的行为进行查处 |
市场监管、住建、城管、应急等部门 |
教育 |
加强校车安全治理;开展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食堂燃气安全治理;抓好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维保和排查整治。 |
教育、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 |
能源 |
重点整治粮食、水电大坝安全、电力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和油气长输管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
发改委、住建、应急、水利等部门 |
附件2
2022年以来排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清单
1.上高县城东液化气站:汽车槽车卸气柱与站外居住区的防火间距不足。
2.上高金安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动火地点未明确到101生产车间具体部位,审批时间有误,现场黄磷池有临时用电作业未开票。
3.上高县江西瑞雅药业有限公司:液氯仓库有一有毒气体探测器故障,且未见氯气报警参数。
4.上高县江西瑞雅药业有限公司:甲类车间3一侧设置的机柜间未搬离厂区或未做抗爆设计加固措施。
附件3
序号 |
企业(项目) |
县(区)/单位 |
重大隐患描述 |
所属行业领域 |
整改情况 |
|
发现时间 |
整改完成时间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重大隐患清单
附件4
单位 |
督导检查情况 |
处罚情况 |
||||||||
派出督导检查组(个) |
检查企业(个) |
排查隐患数(条) |
整改完成(条) |
其中重大隐患(条) |
整改完成(条) |
停产整顿 |
暂扣证照 |
关闭取缔 |
经济处罚(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