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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2023年上高县中药材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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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案政策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构建中药材标准化生产体系,加快推进我县中药材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实现中药材高质量发展,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方案制定依据

根据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宜春市中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宜府办发〔2022〕41号)、宜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的通知》(宜财农指〔2022〕122号)和宜春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宜春市经济作物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宜农字〔2022〕14号)文件精神,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支持我县中药材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方案主要内容

(一)资金安排。宜春市安排市级财政资金45万元用于支持我县中药材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内容及发展重点。1、建设3个集中连片50亩以上的中药材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2、建设1个中药材原种种苗繁育基地。3、开展中药材新品种、新技术研发、引进、示范与推广,建立中药材标准化生产体系和技术推广体系,确定罗汉果、粉防己、石菖蒲等中药材主推品种,对种植户开展现场观摩和技术培训,提升中药材种植水平;

按照2022年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构建中药材标准化生产体系。完善种植管理技术规程,强化农资、农药、肥水、植保、机械作业、技术服务、产品处理等生产全过程标准化管理,形成一套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提高产量、品质和效益。

(三)资金使用。1、积极扶持建设3个中药材标准化种植技术推广示范基地,采取标准建园、强化技术管理、绿色防控等技术措施,提高生产质量和效益。每个基地补贴10万元,共计资金30万元。

2、支持新建1个中药材原种种苗繁育基地或育苗中心,且已对外提供中药材种苗200万株以上。按照每个基地或育苗中心补贴10万元。

3、安排项目资金5万元,用于中药材新品种、新技术研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开展试验示范、新品种展示、现场观摩和技术培训等,提升中药材种植水平。

解读人:李志华  联系电话:0795-2517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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