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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解读】《上高县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实施方案》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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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切实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26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字〔2020〕47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宜府办字〔2020〕10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完成全县农业种质资源全面普查、系统调查与抢救性收集工作,建立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名录,建立2-3个功能性强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圃,初步形成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力争到2035年,全县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评价及创新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全面建成系统完善、科学高效的重点农业物种的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和资源深度鉴定评价体系。

三、主要内容

一是开展种质资源的全面调查收集,查清资源家底,到2025年,完成全县农业种质资源全面普查、系统调查与抢救性收集工作。二是建立完善保护体系,实现应保尽保,建立2-3个功能性强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圃,初步形成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三是建立保护体系,提升保护能力,力争到2035年,全县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评价及创新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全面建成系统完善、科学高效的重点农业物种的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和资源深度鉴定评价体系。

解读人:蒋梦婷   联系电话:07952511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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