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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待遇支付

时间: 2022-05-21 15:52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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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单位 上高县医疗保障局
发文层级[1] 市级
政策类别[2] 医保
事项名称
[3]
医疗救助待遇支付
政策文件名称及文号[4] 关于印发《宜春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医保字〔2021〕37号)
政策有效期限[5]
服务对象
[6]
参保人员
申报有效期限[7]
政策标准[8]
申请条件[9] 申请支出型低收入家庭贫困大病患者的对象需要携带一家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到乡镇民政所申请家庭财产核对
申请材料[10] 1.外地就医一定要先办理转院。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以上人员外地就医必须需要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不在指定医疗机构就医的,不享受医疗救助倾斜政策。
2.低保,特困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住院(或出院)小结、费用发票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零星结算单)填写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
办理流程[11]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申报方式[12] 线下-医保服务大厅医疗救助窗口、各乡、镇(街道)医保所
承诺办结时限[13]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责任部门及科室
[14]
医审科
咨询电话[15] 0795-2529660
政策网址/附件[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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