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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5月22日入河排污口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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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入河排污口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近日拟对《上高县墨山乡污水处理厂1000m³/d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作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 5月 22日-2023年 5月 2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上高县锦阳大道12号             邮编:336400

联系电话:0795-250202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排污口名称

设置单位

位置

污水类型及排放量

排放方式

入河方式

设置类型

排放标准

主要水污染物浓度(mg/L)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t/a)

上高县墨山乡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上高县墨山乡人民政府

宜春市上高县墨山乡思泉铺供电服务中心对面无名小溪左岸。东经114°36′30.72″,北纬28°10′17.4″

生活污水,1000 m3/d

连续

明渠

扩大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

COD≦50mg/L,

NH3-≦5mg/L,TP≦0.5mg/L,

COD不超过18.25t/a,

NH3-N不超过1.825t/a,

TP不超过0.1825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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