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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4月24日入河排污口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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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入河排污口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近日拟对上高县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作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 4月 24日-2023年 4月 2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上高县锦阳大道12号             邮编:336400

联系电话:0795-250202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拟审批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排污口名称

设置单位

位置

污水类型及排放量

排放方式

入河方式

设置类型

排放标准

主要水污染物浓度(mg/L)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t/a)

上高县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

江西上高高新园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宜春市上高县新界埠乡新圩村。东经115°0′29.425″,北纬29°10′13.243″

工业废水,12.721m3/d

连续

管道

新建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COD≦100mg/L,

NH3-≦15mg/L,TP≦0.5mg/L,

COD0.464t/a,

NH3-N0.070t/a,

TP0.0023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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