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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聚焦矿山生态环境整治 建设高标准绿色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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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非煤矿山生态环境整治作为自然资源领域行业整治的重要内容,是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并举的重要举措。上高县聚焦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多措并举建设高标准绿色矿山。

  认真履职,积极整治矿山生态环境。印发了《上高县非煤矿山生态环境整治攻坚行动方案》,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46条升级改造验收标准,督促企业整治矿山生态环境。今年,组织相关部门向兄弟县市学习矿山整治先进经验,结合上高县实际,拟定了《上高县在产非煤矿山生态环境高质量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将验收标准从46条增加至77条,提高了验收标准。

  统筹修复,深入推动废弃矿山治理。以上级废弃矿山核查结果为底数,按照“六宜”的治理原则,综合考虑土地性质、厂区坡度、土壤性质等因素,以修复生态环境、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为目标,编制全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设计方案,通过增减挂、工程治理等方式,综合修复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组织废弃矿山核查需治理的无责任主体废弃矿山调查,明确由县财政出资对所有需治理的矿山一次性全部实施工程治理。无责任主体的废弃矿山由所属乡镇落实植树复绿等措施,有责任主体的废弃矿山由所属乡镇督促企业在年底前完成治理。截至目前,14个废弃矿山图斑都已落实削坡减压、修建截排水沟措施,修复生态环境。

  强化督导检查,加快绿色矿山创建进度。自开展非煤矿山生态环境整治攻坚行动以来,上高县领导、上高县自然资源局领导不定期带队到矿山督导检查山生态修复,在省环境保护督察后增加了矿山巡查力度,督促矿山落实生态修复主体责任,紧盯目标任务,按照验收标准,有序推进整改,提高非煤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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