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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九批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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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公开情况 备注
1 D2JX202105050069 敖山镇政府周边,每隔十天半个月就会闻到刺鼻的味道(昨天晚上7点至9点闻到了,今天就没闻到),有时是烧煤的气味,有时是化工厂的气味。(镇政府北面一个奉兴化工厂、东面一个华源玻璃厂,东南方向是工业区) 上高县 大气 2021年5月6日至7日,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张树和、熊江峰、欧阳小华、钟业辛、曾林辉及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监测站人员吴仕正会同上高县敖山镇环保分管领导况丁琴等人员赶赴现场,就群众信访举报情况采取现场勘查、调阅资料、询问企业负责人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现场检查时,江西奉兴化工有限公司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锅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查看废气在线监测实时数据,未发现异常,检查发现企业车间无组织废气收集不到位,生产车间外有异味,厂区外围无明显异味。现场检查时,上高华源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玻璃熔窑使用天然气为燃料,查看了废气在线监测实时数据,未发现异常。同时对敖山镇政府周边企业进行了逐一排查,未发现有企业使用燃煤。5月6日至7日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委托的第三方资质公司(江西纵天衡科技有限公司)对上高华源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厂区上风向、下风向,江西奉兴化工有限公司的废气排放口外排废气、厂界东南西北方向4个点位,敖山镇区域选取的14个点位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上述监测点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综上,信访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对江西奉兴化工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2021年6月10日前完成如下整改:完善建设生产车间内无组织废气收集装置,提高废气收集率,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阶段性办结 5月10日在上高县政府网站公开  
80 X2JX202105050013 宜春市上高县四方水泥砖厂离村庄距离过近,生产时排出废气污染环境,并且影响周边农田。每次都是举报了停一下,之后再次生产,污染依旧。 上高县 大气 2021年5月6日,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左斌、林旭、袁鑫会同塔下乡政府分管环保同志刘和平及县农业农村局分管同志廖柳明等人赶赴现场,采取现场勘查、走访询问、调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该信访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现场检查时,上高县四方水泥砖厂未生产,砖厂附近耕地农作物未见异常。检查发现,该厂生产车间未作全封闭,也未配套建设相关污染防治设施,部分原料及产品露天堆放,不排除在生产经营期间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经现场勘测,离该厂最近的长山村曾家组村民房屋直线距离约为300米,离最近的农田直线距离约为70米。经走访询问,承包该厂附近耕地的村民杜某表示,自2020年种植水稻以来,未发现农田受到周边企业废气污染。
部分属实 上高县人民政府拟对上高县四方水泥砖厂下发文件进行关闭。 阶段性办结 5月10日在上高县政府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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