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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五 批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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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公开情况 备注
65 X2JX202104210040 1、上高县芦洲乡黄山村支部前面轮胎加工厂,环境污染严重,有时气味较重,没办生产证和土地使用证。
2、上高县芦洲乡江口村从上分公路到丁家村路旁,有个垃圾加工点,环境条件恶劣,污水横流,土地手续没办。
上高县 大气 2021年4月22日下午,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左斌、林旭会同芦洲乡政府甘进仁,物资总公司聂高华,自然资源局周和平等人赶赴现场,采取现场勘查、调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1、现场检查时,黄山村废品(废轮胎)临时堆放点未生产,未闻到刺鼻气味,检查发现部分废旧轮胎露天堆放。经自然资源局调查核实,黄山村废品(废轮胎)临时堆放点占地总面积约1.2亩,为存量建设用地。信访反映“环境污染严重,有时气味较重,没办生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情况部分属实。2、现场检查时,江口村废品临时堆放点共13家收购点或收购加工点,均未生产,地面积存雨水,未发现废水横流。其中6家分拣废旧金属、纸、塑料,部分物料用防尘网和篷布遮盖;4家废旧轮胎简单破碎加工点未安装布袋除尘设施,部分原料露天堆放;1家废旧轮胎磨粉生产线加工点已断电并张贴封条;1家废旧轮胎打磨加热翻新加工点已断电并张贴封条;1家废塑料破碎水洗加工点已拆除水洗设备,简单破碎处安装了布袋除尘,部分原料露天堆放。2021年2月4日,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已对上高县江口村废品临时堆放点内13家收购点或收购加工点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各收购或收购加工点限期整改,所有收购原料全部入棚入库,废旧轮胎简单破碎加工点全部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废塑料破碎水洗加工点和废旧轮胎深加工点一律立即停止生产,拆除生产设备并恢复原状”。2021年3月19日,还对1家废塑料破碎水洗加工点和2家废旧轮胎深加工点向国网上高县供电公司下发了断电函。经自然资源局调查核实,江口村废品临时堆放点占地总面积约60亩,为存量建设用地。信访反映“环境恶劣,污水横流,土地没有办手续”的情况部分属实。综上,信访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责令黄山村废品(废轮胎)临时堆放点所有物料入棚入库。
2、责令江口村废品临时堆放点所有物料入棚入库;点内废旧轮胎简单破碎加工点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深加工点停止生产,拆除生产设备并恢复原状。
阶段性办结 4月26日在上高县政府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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