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出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1家食品经营者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上高县鲜美味超市经营的香蕉
(一)抽样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香蕉
购进日期:2024年1月17日
(二)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上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香蕉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并参照《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上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 4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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