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4年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深化行动中,办理了1起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上高县镜山小学
(一)检查基本情况:我局执法人员2024年1月7日通过江西省教育系统“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对当事人检查中发现,系统显示当事人食堂烹饪区内有老鼠识别告警信息,警告时间为2024年 1月6日,我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2024年2月3日我局再次通过江西省教育系统“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监测到当事人食堂烹饪区1月8日、1月10日、1月16日、1月20日老鼠识别告警信息。食堂内存在老鼠是因为食堂排气扇出分口、烟囱出口、烟囱下沿、打饭窗口纱窗存在孔隙,现已全部封堵,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上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和《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并参照《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2023年本)》第六编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上市监食处罚〔2024〕4号)
上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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