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级抽检计划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上高县1批次不合格食品已核查处置完毕,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上高县嘉锦蔬菜经营部
一、抽样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芹菜
抽样日期:2023年10月12日
不合格项目:氟虫腈,mg/kg
二、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上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上高县嘉锦蔬菜经营部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给予警告。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转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并参照《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上市监食处罚〔2023〕108号)
上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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