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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高县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摘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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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县政府委托,8月31日上高县审计局局长吴校全在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上作了《关于上高县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县审计局对上高县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上高县财政局具体组织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非税资金收支、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政府债务等方面以及固定资产投资等重点资金和项目,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同时,对上高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林业局、县统计局等25个部门和单位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全县财政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年初制订的各项目标任务,积极履责,统筹抓好促改革、稳增长、惠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财政收支保持了良好增长态势,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 围绕发展大局,服务经济社会转型。一是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拨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光伏产业、种养殖产业、农村饮水及基础设施等;二是强化科技创新,助力实体经济。设立首期1亿元规模的产业基金,重点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医药机械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二)坚持高质高效,全力抓好收入征缴。一是更加注重收入质量。推进财政、税务分工协作,合理把握收入进度和节奏,全市排位第一,全省排位第十一。二是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按时保质推进减税降费政策在我县落地见效,增强企业投资发展的信心和动力。三是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密切跟踪政策动向,做好项目储备和资金对接。

    (三)突出有保有压,集中财力办好大事。一是切实保障民生事业发展。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着力压减不必要开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完善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报销标准,将全县162个行政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大力推广电子商务平台采购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方式有效节约行政成本。

  • 一、财政预算执行和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县财政局具体组织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7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75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5.24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7.6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6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2.78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但在预算执行中还存在预算编制不完整、部分企业欠缴土地出让金、滞留专项资金、部分资金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等问题。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25个县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度各单位预算管理不断加强,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但还存在少数部门单位收入未列入年初部门预算管理、违规挤占下属经费、漏交税金、发票不合规报账、会计核算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

    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9年度,累计完成投资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计95个,送审工程造价71243.03万元,审定工程造价63359.52万元,核减工程造价7883.51万元,核减率11.1%。审计发现主要问题有多计工程量或少扣未做工程、高套和错套工程定额、人工费不按实调整等方面的问题。

    四、审计建议

    1、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从源头上解决资金结余沉淀等问题。

    2、确保财政收支真实。财政性收支应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管理。

    3、强化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要充分发挥财政预算分配和监督职能,加大对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和清理力度,盘活长期闲置的结余资金,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规范程序,减少环节,加快资金调度,及时拨付资金,防止资金沉淀银行,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4、严格政府债务管理。要控制债务规模,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对债务风险进行动态监管,防止和规避财政风险。

    5、加强并规范财政资金银行账户行为,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6、规范建设单位管理行为,杜绝随意签证变更现象。建议县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对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的管理行为进行严格要求,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前应广泛征求各方建议,特别是使用者的意见,搞清弄懂建设项目的使用功能和应发挥的效力,拟定合理、有效、完整、最佳的建设方案,避免事后因建设方案不足、设计使用功能不全而引起不必要的签证变更。同时,要限制建设单位有关领导对项目建设进行过多干预,随意变更设计和突破投资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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