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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全县审计项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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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江西省审计条例》和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宜春市审计局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2018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着眼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着力实现对国有资产、国有资本、公共资金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全覆盖,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四个上高、决胜全面小康”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原则

  1.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坚持以防范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为中心,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所有审计项目都要关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改革推进和环境保护情况,同时抓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扶贫专项审计、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等项目,确保上级审计机关指令性审计计划项目顺利完成。

2.整合资源、统筹兼顾。坚持以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为平台,优化配置审计资源,统筹安排各领域的审计项目。采取“1拖N”模式,以经济责任审计为抓手,同步安排预算执行、财务收支、财政专项和企业等不同类型的审计项目,加大各专业审计融合力度,着力打好审计“组合拳”,通过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全面提升审计工作效率和审计成果。

  3.强化民生、注重实效。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和公共制度建设为出发点,围绕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加强对住房、扶贫、惠农等民生保障资金的审计。坚持集中力量对重大事项查深查透,揭露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确保审计质量。

  三、计划安排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1.县财政局具体组织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审计。以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维护财政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财政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县级财政全口径预算管理情况,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情况等,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关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摸清隐性债务底数,防范化解风险。3月至4月实施。

  2.县地税局2017年度税收征收管理情况审计。以促进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维护国家税收法制和坚持依法治税为目标,对县地税局2017年度税收征收管理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税收政策执行和税收征收管理情况,重点审查税收收入异常变动情况、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执行情况、税款征缴核算和缴退库情况等。4月实施。

  3.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以促进规范预算、决算管理,盘活财政资金存量,优化财政资金增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把绩效理念贯穿始终,对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教育局3个部门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部门预算收支的完整性、预算目标完成情况、专项资金统筹整合、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情况等;持续关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落实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公务支出和公务消费管理使用情况,津补贴发放情况,楼堂馆所建设情况等,关注“吃空饷”和“小金库”治理及有关规定的执行和清理情况。3月至4月实施。

  (二)财政决算审计

  以推动政策措施落实,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维护财政经济秩序及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为目标,对南港镇、墨山乡、徐家渡镇、泗溪镇、翰堂镇、新界埠镇、镇渡乡、锦江镇、芦洲乡、上甘山林场2016-2017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在掌握地方财政收支总体规模、结构和财政状况的基础上,重点关注财税政策执行情况,地方财政管理是否规范、财政收支是否真实完整、支出结构是否合理等。10月至11月实施。

  (三)财政收支审计

  以核实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促进各部门加强财政收支管理,遵守财经法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对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房管局、县国土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县粮食局、县文广新局、县卫计委、县农业局2017年度财政收支情况和县总工会、县工业园管委会、县商务局、县工信委、县森林公安局、县农业开发办、县机关事务局、县档案局、县调查队2016-2017年度财政收支及绩效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查处乱收费、乱罚款、国有资产损失浪费、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揭露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持续关注中央八项规定、“吃空饷”、“小金库”治理等相关规定执行和清理情况。5月至10月实施。

  (四)财务收支审计

  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国有资产、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要求,以促进深化改革、提质增效、加强管理、健全内部控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目标,对县商业总公司、县供销社、县物资总公司、县城投公司2017年度财务收支及绩效情况和上高中学、上高二中、上高三中、上高四中、职业技术学校、实验小学、学园路小学、青少年活动中心、县幼儿园、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江南建筑设计院、上高县应急调研接待用车平台、上高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上高县综合执法用车平台2016-2017年财务收支及绩效情况进行审计。5月至10月实施。

  (五)重点资金和民生资金专项审计(调查)

1.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按照国家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以推动国务院、省政府出台的各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为目标,对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放管服”改革深化情况,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实体经济发展;关注“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落实,聚焦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聚焦污染防治,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每季度末实施。

  2.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以推动惠民政策贯彻落实,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开展2017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实、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工程建设管理、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购买棚改服务和货币化安置情况、安居工程目标完成和绩效情况及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1月至3月实施。

  3.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审计调查。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以推动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为目标,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情况作为审计监督的重点内容,在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财政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中予以密切关注。重点关注地方政府违规举债、违法违规融资担保,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变相举债等问题,摸清隐性债务底数,提出化解风险的措施建议。

  4.全县产业、教育、健康和易地搬迁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以促进2020年我县在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为目标,对全县产业、教育、健康和易地搬迁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产业发展扶贫工程、教育扶贫工程、健康扶贫工程和易地搬迁扶贫工程各项政策措施实施情况、相关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扶贫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扶贫项目绩效情况,促进扶贫政策落实、规范扶贫资金管理、维护扶贫资金安全、提高扶贫资金绩效、推动脱贫攻坚任务完成。9月至10月实施。

  (六)重点公共投资项目审计

  以规范基本建设程序,促进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效益、促进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为目标,对上高东互通连接线拓宽改建项目、2016年度上高县现代农业资金发展标准粮田建设项目、2016年度上高县新增千亿斤粮食建设项目、2017年度上高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高县城区五里岭污水管道工程(3个标段)、上高县芦洲乡防洪工程项目、上高县圩堤千亩镇塘压浸应急整治工程项目、(7个标段)、昌栗高速公路上高东连接线B线委托代建合同工程项目、上高大桥改建工程项目、2015和2016年度上高县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项目、镜山小学建设项目、上高二中综合楼项目、上高三中教学楼项目、学园路小学综合楼项目、敖阳小学综合楼项目、墨山中心小学建设项目、泗溪中心小学建设项目等18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重点关注相关单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投资控制、资金管理、物资材料及设备采购管理使用情况,土地征迁情况,基建财务收支、工程质量、监理履约及工程决算等情况。3月至12月实施。

  在完成上述重点建设项目审计的同时,及时完成县领导交办和县相关部门单位送审的工程结算审计项目。

  (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意识,推动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尽责为目标,根据县委组织部委托,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重大政策贯彻执行情况,重大经济决策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及效益情况以及遵守有关廉政规定情况等。持续关注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小金库”治理等情况。

  (八)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以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上高县上甘山林场原场长毛端华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点关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收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等。9月至11月实施。

  (九)授权、委托、交办事项等审计

       1.按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完成授权委托项目审计。

  2.按县委、县政府要求,完成交办事项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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