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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人民政府关于胡奇初、陈庆林同志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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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上高县委上字〔2023〕44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免去:

胡奇初同志的上高二中副校长职务;

陈庆林同志的县实验小学校长职务。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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