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全县社会各界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监督作用,不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根据《上高县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现向全县公开选聘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社会监督员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代表,行业协会商会代表,经营主体代表或者有关社会人士中聘用。
二、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违纪违法和不良征信记录。
(二)支持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熟悉和了解相关行业或系统内涉及营商环境建设有关情况,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关心经营主体,密切联系群众,热心监督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问题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善于发现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并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四)身体健康,在我县居住或工作满1年。
曾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正在接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聘任为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
三、主要职责
(一)对我县招商引资、公平竞争、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监管执法、司法保障、政商关系等涉及营商环境建设事项进行监督。
(二)向县金融与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反馈社会各界对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
(三)每年向县金融与营商环境服务中心至少书面汇报1次工作监督情况。
(四)积极参加县金融与营商环境服务中心组织的相关培训、座谈、调研、明察暗访等活动。
(五)办理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的其他事项。
四、选聘程序
(一)组织推荐。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有关单位务必推荐报送。请下载打印《上高县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申请表》(文末扫码下载申请表),填写后同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一并发送至县金融与营商环境服务中心指定邮箱。
(二)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个人,请下载打印《上高县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申请表》(文末扫码下载申请表),填写后同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一并发送至县金融与营商环境服务中心指定邮箱。
县金融与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将组织研究,提出建议人选,报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告。
五、聘任期限
社会监督员的聘任期限为2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同意后,可以续聘,连续聘任一般不超过两次。对聘任期满后未续聘的,社会监督员资格自动撤销。聘期内,县金融与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将根据社会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人员解聘或增聘。
六、报名时间
2024年1月23日 - 2月8日。
七、注意事项
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为义务兼职,不领取报酬。
报名邮箱:sgxysb@163.com
联系电话:0795-2512979
附件:上高县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申请表
上高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 1月23 日
附件
上高县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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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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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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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红底照片电子版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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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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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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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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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履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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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了解)营商环境建设的哪些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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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意见 |
☑ 本人承诺并保证所填写信息真实有效。 签字: 年 月 日 |
注:表格各项内容需完整填写,若内容较多,可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