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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委宣传部2024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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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宣传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宣传部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宣传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宣传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指导全县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工作。

2、负责引导社会舆论的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全县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宏观协调和指导,负责全县互联网新闻宣传工作。

3、负责宏观指导全县精神产品的生产、监督,负责指导全县文化建设方面的工作,协调推动全县的文化体制改革和全县文化产业发展;负责县属国有文化资产及运营的监管。

4、负责规划、部署全县思想政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性思想教育工作。

5、与县委组织部共同负责市直宣传文化单位市管干部的考察了解并提出意见;负责直属宣传文化单位部管干部的考察及任免;制定全县宣传文化系统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新闻和政工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组织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全县的对外宣传工作;承担县政府新闻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管全县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承担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完成县委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宣传部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宣传部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3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2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0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 小计19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9人,行政在职人数9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0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

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3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宣传部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宣传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宣传部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364.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6.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5.4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5.57万元;其他收入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万元;上年结转516.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4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 1364.7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6.0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47.99万元,较上年预算 安排增加42.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1.0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9.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32万元;项目支出1116.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0.59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557.43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3.9万元,较 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3.0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7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0.9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69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7.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8万元;其他支出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30.9万元,较上年 预算安排增加53.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30.09,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1.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0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75万元;资本性支出0.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4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84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5.5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7.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21万元,其他支出0.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33.37万元,较上年预算 安排增加27.9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1.0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9.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2万元, 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11.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 增加6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557.43 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宣传部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0.7万元,支出预算为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7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上高县委宣传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9.9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28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了相关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9.9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86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06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宣传部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资金           527.43万元,进行了绩效评价的项目8个,涉及资金587.43万元。

(2)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     项目概述:包括宣传部工作经费、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扶持经费、文艺创作专项资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经费、中共上高县委宣传部单位资金、新闻媒体合作经费等、融媒体运行固定经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作经费。

2.    立项依据:上级文件。

3.     年度预算安排:宣传部工作经费90万、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扶持经费38万、文艺创作专项资金6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经费35.4万、中共上高县委宣传部单位资金3万、新闻媒体合作经费等302万、融媒体运行固定经费53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作经费60万。

4.绩效目标和指标:长期组织开展好宣传思想工作;开展好宣传思想活动;加强全县宣传思想工作管理。转大主流思想舆论;全力保障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序开展。加大公益广告宣传力度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新闻媒体合作,进行报道投放,创作好的文化产品,推进新时代中心建设,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强中心组学习,与媒体日报合作扩大影响力与宣传力度。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上高县委宣传部“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上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相比无变化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 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

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

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

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 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

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

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

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业务:反映行政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其他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

(四)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等。

(七)行政单位医疗:反映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经费。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九)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大病医疗保险经费。

(十)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社局、财政局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 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 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 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无划拨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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