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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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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上高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上高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上高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2024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上高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执行县政府批准的城市项目建设方案,负责工程项目报批、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等前期工作,承担县政府委托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实施并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

2、拟定城市建设专项资金预算草案,依法筹集城市建设资金,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的管理和营运工作;

3、对专项资金的城建项目的工程预算进行审核,办理工程项目和设备价款的审核决算;

4、负责管理县政府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使之保值增值,监督、考核和评价所属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及经营效益,选派代表参加有关企业监事会、董事会等主权管理组织;

5、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上高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个预算编制名称为上高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编制人数小计8,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8,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 小计8,其中:在职人数小计8,行政在职人数0,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8,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

休人数小计0,退休人数小计0,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上高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2024年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上高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2024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上高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00.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81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85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附属 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8.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38万元。

()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上高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00.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4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0.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


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19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47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教育支出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1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2.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42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7.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13万元;粮油物资储


备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 少)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5.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本性支出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上高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额91.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8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85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6,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9.34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0万元,其他支出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1.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6.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上高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0万元,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如两年度预算均无相应支出,则说明本部门没有使

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上高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0万元,支出预算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元。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如两年度预算均无相应支出,则说明本部门没有使

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

是。

    本部门无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如两年度预算均无相应支出,则说明本部门无行政

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5万元,其中: 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0”的内容也应保留,如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上年)1231日(各级财政编制部门预算基础信息上报截止时间),部门共有车辆0,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为“0”的内容也应保留,如部门共有车辆0

(九)上高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确保自收自支人员各项工资侍遇、社会保险等权益,维护单位正常运行。更好地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确保单位各项目标如期完成。

2)立项依据

根据财政年初预算立项。

3)实施主体

上高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

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

5)实施周期

2024年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上高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预算金额为100.19万元。

(如果本部门没有项目,请说明本部门本年度未安排

项目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上高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0.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0.1万元,比上年减0.18万元,主要

原因是:压减公务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

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

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增减变化为0的也请填写,并在主要原因说明与上

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

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

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

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 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

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

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

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2、卫生健康支出:是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生育保险费和大病统筹保险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指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市财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

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

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

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待)

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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