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发改综字〔2023〕41号
关于上高县南港镇大窝里村居家养老
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南港镇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新建南港镇大窝里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请示》(南府发〔2023〕4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上高县南港镇大窝里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南港镇大窝里村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一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400平方米。
五、项目代码: 2306-360923-04-05-345305
六、建设资金及来源:总投资约15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接文后,请抓紧做好资金筹措等前期工作,在保证资金充足、建筑施工安全、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争取早日建成发挥效益。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请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
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条要求,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项目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上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