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发改综字〔2023〕45号
关于塔下乡长山村夏家组户外运动场项目立项的批复
塔下乡政府:
你乡报来的《关于申请塔下乡长山村夏家组户外运动场项目立项的请示》(塔府发〔2023〕15号)收悉。为完善农村体育健身设施,满足村民活动需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塔下乡长山村夏家组户外运动场建设项目。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建设地点:塔下乡长山村夏家组。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一个648平方米的五人制户外足球运动场。
五、项目代码:2306-360923-04-01-391269
六、项目总投资及来源:总投资约9.6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接文后,请抓紧做好资金筹措等前期工作,在保证资金充足、建筑施工安全、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争取早日建成发挥效益。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请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
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条要求,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项目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上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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