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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芦洲乡赣能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及外送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文件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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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审议,我局拟对上高县芦洲乡赣能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及外送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20231122日至20231128日。

联系电话:0795-3998360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西座1508(邮编336000)

项目名称

上高县芦洲乡赣能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及外送线路工程

建设地点

升压站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芦洲乡江口村赣能光伏110kV升压站~梅沙110kV变电站线路工程位于宜春市上高县芦洲乡、翰堂镇及南港镇境内。

建设单位

上高赣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新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赣能光伏110kV升压站工程、赣能光伏110kV升压站~梅沙110kV变电站线路工程、梅沙110kV变电站配套110kV间隔扩建工程。

1、新建主变压器1台,户外布置,主变容量为1×100MVA、新建110kV出线间隔1个;

2、赣能光伏110kV升压站~梅沙110kV变电站线路工程,线路路径全长11.62km;

3、梅沙110kV变电站配套110kV间隔扩建工程在变电站预留空地内进行,不另行征地;

本工程总投资3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建设中施工扬尘、机械噪声、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但通过采取适当的环境保护措施,工程施工对环境影响较小。

输电线路应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塔基基础,在山丘区应采用全方位长短腿与不等高基础设计,以减少土石方开挖。输电线路无法避让集中林区时,应采取控制导线高度设计,以减少林木砍伐,保护生态环境,施工期临时用地应永临结合,优先利用荒地、劣地,施工占用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应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合理组织施工作业,依法限制夜间施工,减少高噪声设备集中施工,施工设备合理布置,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机械或采取带隔声、消声设备的机械,控制设备噪声源强,应尽早建立施工围挡等遮挡措施,减少施工噪声的影响,施工车辆进出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时应做到轻拿轻放;升压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站区化粪池及污水处理装置处理;施工废水通过场内沉淀池处理,回用于施工场地施工及运输道路洒水,不外排;塔基的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防尘洒水。

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加强车辆和施工机械的保养,使车辆和施工机械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建筑垃圾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清运处置,废吸油毡(HW49)等含油废物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及噪声等。

(1)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升压站附近高压危险区域设置警告牌,做好日常巡查和保养,加强拟建变电站电磁防护与屏蔽措施;开展营运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2)噪声防治措施

主变设备选型时,应确保选择符合相关要求电气设备及变压器,并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减少因设备陈旧产生的噪声;变压器基础采用整体减震基础;输电线路设备选型,选取导线表面光滑,毛刺较少的设备,以减小线路运行产生的噪声;主要声源设备大修前后,应对变电工程厂界排放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3)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升压站采用雨污分流制,站区内雨水通过设置在场地上的雨水口收集,汇入地下雨水管网,由管网排出站外。升压站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由站内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经处理达标后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输电线路营运期无污废水产生。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升压站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箱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事故和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HW08)暂存于事故油池中,定期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废铅蓄电池(HW31)妥善收集暂存于升压站内南侧附属用房内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变压器日常检修维修产生的少量沾染废变压器油的废弃含油抹布或手套(HW49),可混入生活垃圾处置,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输电线路营运期间无固体废物排放。

(5)环境风险防控

本项目在升压站四周设封闭环绕的集油沟,升压站拟设置1座容积为35m3的事故油池,并设置油水分离措施,收集事故变压器油,事故油池有效容积符合《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的要求。营运期应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事故废油、含油废水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针对变电工程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建设单位应按照HJ169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在落实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条件下,可将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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