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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财政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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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负责人、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工作时间

人秘股

1、负责局内政务综合协调和财政科研工作;

2、负责全局综合性材料、文件、通知的起草和发送;

3、制订局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与协调;

4、负责局领导班子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全干会及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督促局领导班子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决定、决议的执行;

5、负责机关文电的收发、运转及机要通讯工作,管理机要文电;负责公文督办和核稿;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及局领导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的督查工作;督促局内有关单位及时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6、负责管理机关各种档案,指导各股室和直属单位档案立卷、归档工作;办理档案借阅,提供财政档案资料;

7、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组织和督查有关单位处理信访事项;

8、负责局机关保密工作,负责拟订局机关保密规章制度,检查局机关保密法规执行情况,调查失泄密事件;

9、负责财政有关全局性调研、宣传、通讯、信息工作;

10、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及乡镇财政所的机构设置和人事编制工作;草拟、修订局内各股室职能方案;

11、负责全局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等事务;

12、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等工作。

分管领导:晏志勇   

联系电话:0795-2508356

股 长:李红英联系电话:0795-2508799

办公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镜山大道13号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2

预算股

1、分析预测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情况,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研究提出全县财政收支政策、平衡预算措施和加强预算管理的建议;

2、分析预测全县财政收支发展趋势,拟草全县中长期财政规划;研究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

3、研究提出全县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原则和标准,编制县本级年度预算,汇总全县年度预算,并编制全县财政总预算草案报人大批准;

4、管理预算内外总指标;办理县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事项和预算追加追减工作;办理动用县本级预备费事项,对年度预算超收提出分配使用的建议;

5、拟草县本级预算编制办法,提出县直部门或单位各项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负责县级预算的布置、审核、编制和报批,并按法定程序批复县本级部门预算;

6、拟草全县财政管理体制,负责办理对乡镇专项补助、税收返还以及年终结算等有关事项;

7、指导各乡镇的预算管理工作;负责当年全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管理;

8、负责与县人大财经委员会和各级审计部门的联络工作;

9、提出全县预算管理信息网络规划,指导乡镇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10、负责核拨国税、地税、人民银行县级财政安排的资金;

12、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管领导:陈 涛

联系电话:0795-2508336

股长:陈珑

联系电话:0795-2508055

办公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镜山大道13号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3

国库股

1、负责全县财政资金账户管理工作和财政资金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

2、负责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设立审批;

3、组织县本级预算的执行;会同有关股室对县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进行检查和监督;协助预算股对当年县本级税源的核查;

4、组织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负责联系人民银行国库并协调有关工作,办理县本级预算缴款、拨款和财政资金的测算及调度工作;

5、负责县本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和乡镇总预算会计工作,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6、汇总、编制全县财政总决算,同时牵头负责组织县本级财政决算编制工作;牵头负责汇总、编制全县部门(单位)年度决算,编制年度财政决算草案;

7、负责县本级部门预算决算批复和县本级及全县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8、负责管理国库财政资金和所有财政专户资金并进行会计核算;

9、协助预算对审计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联络协调工作;

10、负责制定全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操作规程,研究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施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推广和运行;

11、负责国债资金还本付息计划的执行和负责办理一般增值税的退税工作;

12、负责全县财政性收支的统计工作,编制财政统计资料;负责向县政府综合经济部门提供年度财政统计资料;负责向社会公布月度和年度预算执行统计资料;协调与统计部门的业务联系;

13、负责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额度,及时掌握资金动态,并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14、提出县本级和乡镇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预期目标,督促财政收入进度,协助组织县本级财政收入考核;

15、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管领导:袁四牯

联系电话:0795-2508539

股    长:卢鹏臻 联系电话:0795-2508979

办公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镜山大道13号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4

综合股

1、负责全县政府性基金的征收;

2、负责全县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的政策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参与研究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参与拟订有关房改的财税政策,负责住房支出改革的政策执行和当年住房资金的监督检查;

3、组织执行彩票管理的有关法规,并拟订相关的制度;监督执行彩票发行机构的财政制度;执行彩票收入分配政策;监管彩票市场和彩票收入的使用;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4、承担清理和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相关工作;负责审批全县性和县级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参与标准研究;

5、加强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完善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政策和办法;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廉租住房租金收入管理办法;及时研究和采取措施,确保安居工程顺利实施;

6、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管领导:陈涛

联系电话:0795-2508336

股 长:李红霞   联系电话:0795-2508185

办公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镜山大道13号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5

非税管理局

1、执行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非税收入具体征缴管理制度和办法;

2、负责县本级非税收入征收成本的核定和县本级非税收入预算的编制;

3、负责财政票据的领发,指导、监督全市财政票据的管理和使用;

4、负责县本级财政票据的发售及非税收入票据的管理和稽查;

5、负责全县防洪保安资金征收管理及县本级防洪保安资金的征缴;

6、指导全县非税收入征管工作;

7、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管领导:陈  涛   联系电话:0795-2508336

副局长:熊  帆联系电话:0795-2508453

办公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镜山大道13号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6

行政政法股

1、负责掌握对口部门主体业务的基本情况,参与对口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订工作;

2、负责组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财务管理制度;制订对口部门或单位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会议费、差旅费等县级政府性开支标准;

3、负责指导对口部门或单位提出编制部门预算建议;负责对口部门或单位预算的收集、审核、汇总,提出对口部门或单位预算草案编制意见;配合预算股审定对口部门预算;

4、负责管理对口部门或单位预算内外指标;负责办理县政府或县政府领导批示转来的对口部门或单位要求追加经费报告并提出审核意见;负责对口部门或单位预算执行追加(减)的具体落实工作;

5、会同对口部门对单位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议,研究下一年度事业发展的重点,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需考虑的主要因素;
6、负责组织执行各类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工资及生活待遇标准、费用开支标准;
7、负责对项目支出安排提交可行性分析报告,负责建立对口部门或单位财政支持的项目库,协助预算股建立县级项目库,并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和顺序;
8、负责对口部门或单位预算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和绩效评价分析,提交预算资金使用绩效报告,审核和批复对口部门或单位的年度决算;负责对口部门当年专项资金使用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负责对对口部门或单位当年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9、拟定并监督执行全县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11、参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管理工作;
12、管理对口部门或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13、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管领导:晏星亮

联系电话:0795-2508699

股    长:邱红柳   联系电话:0795-2508387

办公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镜山大道13号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7

教科文股

1、贯彻执行《事业单位财务通则》及相关细则,并补充完善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

2、 参与科教文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的研究工作,掌握科教文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

3、会同科教文对口单位研究提出经费开资标准定额建议;

4、研究提出下年度科教文对口单位预算编制需考虑的因素;

5、审议提出下年度科教文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

6、研究提出财政支持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科教文口单位预算安排的重点顺序;

7、负责科教文口单位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工作;

8、审核科教文口单位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决算;

9、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积极完成争资争项争政策任务;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领导:陈涛  联系电话:0795-2508699

股长:雷丽丽         联系电话:0795-2508963

办公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镜山大道13号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8

经建股

1、负责掌握对口部门主体业务的基本情况,参与对口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订工作;

2、指导对口部门或单位提出编制部门预算建议;负责对口部门或单位预算的收集、审核、汇总,提出对口部门或单位预算草案编制意见,配合预算股审定对口部门预算;

3、负责管理对口部门或单位预算内外指标;负责办理县政府或县政府领导批示转来的对口部门或单位要求追加经费报告并提出审核意见;负责对口部门或单位预算执行追加(减)的具体落实工作;

4、根据年度预算和预算单位每月提出的项目用款计划,负责编制月度用款计划;

5、会同对口部门或单位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议,研究下一年度事业发展的重点,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

6、负责对项目支出安排提交可行性分析报告,建立对口部门或单位财政支持的项目库,协助预算股建立县级项目库,并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和顺序;

7、负责对口部门或单位预算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和绩效评价分析,提交预算资金使用绩效报告;审核和批复对口部门或单位的年度决算;负责相关专项资金使用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负责对县级对口部门或单位当年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8、负责基本建设资金(含国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粮食直补资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种粮大户补贴资金、农村沼气资金、石油价格补贴资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补贴资金、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财政补助资金、扩大内需专项建设资金、土地开发整理资金使用监督工作;

9、负责县本级投资建设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参与县本级投资重大项目的前期研究、项目评估工作;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结)、决算审核等管理工作;

10、根据预算单位工程项目进度和基本建设评审咨询中心的决算结果,负责审核基本建设工程直接支付申请,并签注资金支付意见,负责财政性投资工程税款的缴交的把关工作;

11、负责有关企业的各类简建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监督;

12、负责对全县困难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的申报、审核、资金拨付工作;

13、负责对全县招商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核工作

14 、负责编制企业财务报表、基本建设财务报表、外商投资企业年审登记;

15、管理对口部门或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16、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管领导:罗梅芝 联系电话:0795-2508165

股长:赖建华   联系电话:0795-2508522

办公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镜山大道13号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9

农业股

1、负责掌握各对口部门主体业务的全县基本情况,参与对口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订工作;

2、拟订全县财政支农政策并协调与此有关的具体事宜;

3、指导对口部门或单位提出编制部门预算建议;负责对口部门或单位预算的收集、审核、汇总,提出对口部门或单位预算草案编制意见;配合预算股审定对口部门预算;

4、负责管理对口部门或单位预算内外指标;负责办理县政府或县政府领导批示转来的对口部门或单位要求追加经费报告并提出审核意见(专项经费报告要提供可行性分析报告);负责对口部门或单位预算执行追加(减)的具体落实工作;

5、根据年度预算和预算单位每月提出的项目用款计划,负责编制月度用款计划;

6、会同对口部门或单位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议,研究下一年度事业发展的重点,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需考虑的主要因素;

7、负责对项目支出安排提交可行性分析报告,建立对口部门或单位财政支持的项目库,协助预算股建立县级项目库,并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和顺序;负责财政性投资工程税款的代扣代缴工作;

8、负责对口部门或单位预算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和绩效评价分析,提交预算资金使用绩效报告;审核和批复对口部门或单位的年度决算;负责全县当年财政支农和财政扶贫等专项资金使用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负责对县级对口部门或单位当年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9、参与管理和分配财政扶贫资金、扶贫贷款;拟(修)订有关扶贫资金的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县扶贫资金的整合使用管理和财政扶贫政策有关协调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分配和管理农、林、水等扶持“三农”的财政支农、保护生态建设、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等专项资金;拟(修)订有关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

11、管理县属农业企业资产与财务,制订相应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12、管理全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编制县级财政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中长期计划、年度预算和决算;办理中央、省级、市级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年度拨款、借款;负责到期的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的回收工作;

13、汇总全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统计报表,分析资金使用情况,会同有关股室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效益;

14、管理对口部门或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15、研究利用世界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的有关政策,提出利用外债项目的意见;

16、负责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在上高的贷款项目,参与贷款项目的准备、立项、评估工作,负责办理项目的转贷、签约,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有关贷款的提款、报帐、支付、结算;管理还本、付息、付费工作;负责审批贷款项目的年度财务计划、出国考察和聘请专家计划;

17、负责建立和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还贷准备金;

18、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执行单位的项目管理费及有关外事经费;

19、参与其他利用外债工作;

20、组织有关贷款项目财会人员的培训;

21、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管领导:晏启明   

联系电话:0795-2508109

股长:李华珍   联系电话:0795-2508361

办公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镜山大道13号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10

社保股

1、参与全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对口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订;

2、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社会保障的政策建议,负责有关社会保障政策的协调督查和落实工作;

3、指导对口部门或单位提出编制部门预算建议;负责对口部门或单位预算的收集、审核、汇总,提出对口部门或单位预算草案意见;配合预算股审定对口部门或单位预算;

4、负责管理及核拨对口部门或单位预算内外指标;负责办理县政府或县政府领导批示转来的对口部门或单位要求追加经费报告并提出审核意见;负责对口部门或单位预算执行追加(减)的具体落实工作;

5、根据年度预算和对口预算单位每月提出的项目用款计划,负责编制月度用款计划;

6、会同对口部门或单位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议,研究下一年度事业发展的重点,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需考虑的主要因素;

7、负责对项目支出安排提交可行性分析报告,建立对口部门或单位财政支持的项目库,协助预算股建立县级项目库,并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和顺序;

8、负责对口部门或单位预算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和绩效评价分析,提交预算资金使用绩效报告;审核和批复对口部门或单位的年度决算;负责全县社会保障当年专项资金使用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负责对县级对口部门或单位当年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9、预测社会保障资金收支对财政的影响,并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和措施;具体编制县本级社会保障收支预决算草案;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障收支预决算;

10、组织执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障事业财务制度,拟订相应的补充规定;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11、管理县级财政安排和上级转移支付的抚恤、安置、社会福利、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等民政经费;残疾人事业费、卫生、中医补助经费以及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资金;负责管理水库移民资金;参与研究制订补助标准、办法和相应的财务制度;

12、管理对口部门或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牵头管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并制定统一的标准和相应的财务制度,负责县直部门或单位离休干部医药费的管理;

13、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管领导:晏启明   联系电话:0795-2508109

股    长:罗国英   联系电话:0795-2508022

办公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镜山大道13号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11

会计股

1、管理全县会计工作,了解、检查会计工作情况,总结、交流会计工作经验,研究并制订完善会计工作措施;

2、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江西省实施<会计法>办法》等会计法律法规,并对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宣传、解释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负责全县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组织实施和培训工作;解释并检查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管理全县会计规范化工作;

3、指导、监督全县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工作;

4、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拟订、宣传、贯彻实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受理会计人员受打击报复的重点案件;

5、管理会计电算化工作;组织全县会计电算化的培训与考试;指导基层单位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

6、负责全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查工作;

7、负责组织全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制定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8、负责会计从业资格审批(含会计电算化知识考试、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

9、负责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

10、负责会计专业技术职称的报考、审核;

11、负责全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收费、发证;

12、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管领导:晏志勇 联系电话:0795-2508356

股长:游景秀   联系电话:0795-2508191

办公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镜山大道13号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12

国库支付中心

1、根据财政局业务股下达的各预算单位月度用款计划,录入、审核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业务;

2、管理使用财政资金有关账户,根据统一制定的代理银行标准,选择代理银行,管理使用财政资金的财政零余额账户、单位零余额账户、单位特设专户等,管理预算单位的预留印鉴;

3、负责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额度,及时掌握资金动态,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4、负责县本级财政全额补助预算单位的工资统发业务,管理和使用县级工资统发专户;

5、负责提供预算支出明细情况,负责预算单位预算支出明细账;

6、负责提供预算单位支付信息,汇总并及时向县财政局提供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信息,受理预算单位查询有关支付信息;

7、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管领导:刘春南  联系电话:0795-2508236

股长:陈光辉   联系电话:0795-2508717

办公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镜山大道13号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13

财政监督监察局

1、负责组织执行财政监督检查政策和制度;协调财政监督检查与其他有关经济监督部门的工作关系;研究协调局内各股室拟订的财政法规和制度中有关监督条款,提出加强财政检查的建议或措施;

2、监督检查全县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执行政策、法令、制度和财政纪律的情况。对查出的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提出完善财税法规、财会制度和加强财政管理意见和建议;

3、负责全县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和执行各类财政征管政策的监督和检查;负责以前年度各业务股管理对口部门或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负责以前年度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彩票收入的监督和检查;负责以前年度契税收入的监督检查,负责对以前年度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和检查;负责全县以前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

4、负责全县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资金的落实到位的监督和检查;

5、参与局有关股室组织的各项财政收入的征管和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效益情况的监督检查;

6、牵头组织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工作;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

7、受理、查处对违反财税政策、法令、制度的问题的举报事项或案件;

8、指导全县财政系统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财政监督检查综合性报表的统计工作;对乡镇部门执行财税法规、政策、制度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9、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各类违反财政纪律、财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检查处理及违纪款项的收缴入库工作;

10、负责财政监督检查的综上所述合性宣传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维护财经纪律的宣传教育;

11、负责接受上级财政部门委托监督检查事项;

12、对局机关各股室和局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资金拨付、会计核算等情况进行内部稽查;对违反财政财务法律、法规、政策等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分管领导:罗梅芝 联系电话:0795-2508165

股长:陈立新联系电话0795-2508558

办公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镜山大道13号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14

乡镇财政管理局

1、指导全县乡镇财政工作,研究拟订全县乡镇财政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

2、负责全县乡财县代管工作;

3、参与财政涉农资金监管,组织财政补贴资金发放;

4、负责全县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工作;

5、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管领导:晏志勇    联系电话:0795-2508356

股长:聂国飞  

联系电话:0795-2508737

办公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镜山大道13号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15

投资评审中心

1、接受县政府或财政等综合经济部门委托,承担财政投资政策等有关课题的研究,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决策提供重要信息资料;

2、承担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决算审查,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工程报废出具审查意见;

3、承担财政性及非财政性投资项目招标标底编制、评审及相关工作;

4、接受社会各界有关单位的委托,对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决算进行编制或审查;

5、开展与投资咨询有关的市场研究、财务管理和分析、投资风险分析、信息服务等业务,承办投资财务管理培训等;

6、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管领导:刘春南   联系电话:0795-2508236

股    长:何  玲   联系电话:0795-2508369

办公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镜山大道13号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16

绩效评价股

1、负责全县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

2、组织实施县级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健全绩效评价资料信息库,研究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为制定财政政策和分配财政资金提供依据;

3、负责对全县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的管理;

4、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管领导:晏星亮电话0795-2513520

股长:陈小琴

电话2795-2508062

办公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镜山大道13号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17

财政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办公室

1、参与财政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安排、审查和确定财政性重点项目工程预算、监督检查重点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2、负责财政重点项目资金的归集、拨付;

3、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管领导:刘春南   联系电话:0795-2508236

股    长:黄  琴   联系电话:0795-2508717

办公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镜山大道13号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18

综改办综合股

1、负责全县“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管理;

2、负责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管理及村集体经济扶持工作;

3、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管领导:晏星亮联系电话:0795-2508520

股    长:赵蒙剑   联系电话:0795-2508373

办公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镜山大道13号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19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1、依法制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具体规定、办法;

2、代拟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3、受理和审核《上高县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含技术参数和评标办法),确定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确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并下达《上高县政府采购通知书》;

4、负责集中采购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结算;

5、负责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维护政府采购网络;

6、负责建立并管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确定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专家;

7、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过程及程序的现场监督和管理,审批比较重大的采购项目废标决定;

8、受理《上高县政府采购项目情况告知书》、政府采购文件(指招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等)、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验收单备案;

9、受理并处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事项;

10、负责全县政府采购报表的汇总统计和分析工作;

11、负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不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申报;

12、负责组织全县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县政府招标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业绩考核;

13、负责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对采购人、县政府招标中心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情况及供应商履约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14、负责对采购人、县政府招标中心和供应商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15、负责定点采购项目管理和监督,并根据项目需要办理审核手续;

16、办理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管理事务。

分管领导:晏志勇   联系电话:0795-2508356

股    长:谢萍兰   联系电话:0795-2509209

办公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行政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上午

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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