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扶贫和移民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扶移字〔2018〕2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1年度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以及完成情况予以公告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1年上高县共收到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272万元、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383万元、市级财政衔接资金266.8万元,县级配套的财政专项衔接资金219万元,共计3140.8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江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主要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三、资金分配情况
截至目前,资金分配以及完成情况见附件。
监督电话:12317;0795-2511217
通讯地址:上高县政府245
上高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