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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投标样品进出管理规定

时间: 2021-08-04 15:13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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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投标样品进出的管理,维护评标区投标样品摆放秩序,制定本规定。

1.需在评标区摆放投标样品的,在项目进场登记时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按交易中心安排的时间和地点摆放。

2.进出搬运投标样品不能影响交易中心的正常工作,做到文明搬运,如在搬运过程中对交易中心场地、物品造成损坏,由样品提供人负责赔偿。

3.评标结束后,需封存的投标样品按规定进行封存,其余的样品,提供人应立即搬离评标区,确遇特殊情况不能立即搬离的,在征得交易中心同意后可延期搬离,延期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延期过后还未搬离的,交易中心将通知交易发起方或中介代理机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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