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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询标区管理制度

时间: 2021-08-04 15:15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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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询标区管理,规范询标活动,依据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参加公共资源交易询标活动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询标工作有关规定,维护询标区秩序。

2.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须做好询标变声对讲系统、音视频监控系统等询标设备设施的维护工作,确保正常使用。

3.交易监督人员应对询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监督,不得中途离开或更换人员。

4.询标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询标信息均为保密信息,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对外泄露。

5.询标活动应由评标委员会提出,由招标代理机构通知接受询标的有关人员到达询标等候场所。

6.接受询标的人员须向交易监督人员出示身份证明,经业主单位代表和监督人员确认后,如实填写询标记录台账,并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寄存通讯设备、佩戴投标人工作牌后进入询标室指定位置。

7.接受询标的人员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认真回答,不得询问评标委员会名单,不得谈论与询问无关的话题,不得向评委提与询标无关的问题。如遇特殊情况应向监督人员或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报告,并等候答复及处理。

8.询标期间未经监督人员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询标室。接受询标的人员在评标委员会明确告之询标过程已经结束后,方可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指引下离开询标室。

9.接受询标的人员如出现擅自离开、不接受询标等违反有关询标管理规定的行为,视情况由交易监督人员或评标委员会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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