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查,宜春市昌盛大药房有限公司上高县商贸店存在串换药品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2868.8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由上高县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2868.8元,处行政罚款2868.8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2.经查,宜春市昌盛大药房有限公司上高五中店存在串换药品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684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由上高县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684元,处行政罚款1684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上高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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