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上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文件
分类:A
上××字〔2022〕第××号
关于办理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0号建议的复函
杨洋、晏晓剑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取消优抚对象现场年审,改为比对殡葬改革数据 ”的建议收悉,经我局第三次党组会议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压实办理责任
(一)专题研究部署。在收到意见建议后,2022年4月15日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听取了办公室关于今年我局人大意见建议交办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并提出明确要求和落实措施。
(二)落实任务责任制。将任务分配到责任股室,落实领导包案、专人负责。
(三)纳入年度考核。把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全局系统年度考核,当作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来抓。
二、完善机制,严肃办理程序
(一)明确任务。今年县人大意见建议交办会后,我局立即召开二次交办会,把意见建议郑重交办给承办股室,确定简卫敏、钟旭同志为专职办理人员,确保议案任务到人、责任到位。
(二)规范程序。制定办理人大意见建议工作规程,对办理环节作出严格规定,对意见建议的回复程序进行严格把关。所有答复件在正式书面答复前,均须经主要领导审阅后签发。
(三)领导包办。对意见建议均实行领导包案,全程督办,责任领导负责全程把关,实时跟进办理进度,掌握办理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与代表进行沟通。参与同领衔代表的面商工作。
四、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
(一)工作原则。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是精准掌握优抚对象生活现状、数据精细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障优抚资金安全运行的重要基础,是让优抚对象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的重要举措。
(二)工作依据。依据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退役军人发【2021】13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起,每年9月至12月为确认时间段,在此阶段内应做好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完善资料等工作。
(三)工作情况。一是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是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部署的一项工作,是全面掌握优抚对象生活、生产及优抚对象信息数据更新的一项重要工作,并不是单方面的确定其是否死亡。二是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开发了“优抚对象年度确认”APP小程序,目的是为方便不在享受待遇地常住的对象进行确认,另外,年度确认工作我们会通过上户服务确认和集中确认同时进行,针对年龄较大且长期居住在外地的对象采取微信视频进行确认。三是目前在我县享受抚恤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有部分因户籍地变动,长期居住在外地,这部分人员目前我县殡改数据是掌握不到的,需要通过年度确认才能确定其目前的生活现状。另外,我们每个月也会及时对接县殡改所数据进行比对,以便及时掌握优抚对象的死亡情况。
综上述原因,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不是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能决定是否进行的工作,必须依据国家、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抓好落实,我局在今后工作中会本着方便服务对象目的出发,尽量做到对象“只跑一次或不跑一次”的要求,采取主动上门服务工作法,更好方便广大优抚对象。
此复
附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责任领导(签字):
承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2022年05月10日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建议编号:60号
代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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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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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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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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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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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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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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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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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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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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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人大代表按表中内容进行填写,然后分寄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选任联工委和承办单位各一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