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县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生态环境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大攻坚战>污染防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关于江西侨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集研发生产与医贸物流一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批准公示

访问量:

关联稿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关于江西侨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集研发生产与医贸物流一体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8日-2023年8月3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2586585(环评股)

通讯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新城区),邮编:336400。

项目名称

江西侨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集研发生产与医贸物流一体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电子信息产业园

建设单位 江西侨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西匠心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电子信息产业园,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8′0.973″,北纬28°17′31.595″,总占地面积66645.84m2。项目东侧为马路,隔路为中国石化;南侧为镜山工业园供电所;西侧和北侧均为空地。

本项目属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为生产及解析车间仓储工程原料及成品仓库;辅助工程包括办公楼、专家楼和宿舍楼公用工程包括给水、排水、供电系统;环保工程包括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治理等设施

项目主要以PVC/PP/ABS医用颗粒、无纺布、喷绒布、耳挂带、鼻线、医用面料、胶条、包装袋、零配件、油墨、环氧乙烷等原辅料,经注塑组装、检验包装、灭菌工序生产导管;经注塑、印刷、组装检验、包装等工序生产康复理疗类医疗器械;经注塑、挤管组装、检验包装、灭菌解析检验等工序生产雾化器;经脱外包装、制片/焊接热合成型、折叠包装、封口、捆扎、灭菌等工序生产医用口罩;经裁剪、热胶、缝制、锁边、平车、包装、灭菌、解析检验等工序生产防护服;经注塑组装、检验、包装、灭菌等工序生产注射器、输液器。项目建成后达年产5000万套一次性子宫球囊导管、5000万套一次性腹腔冲洗引流管、10000万套精密导管类医疗器械10000万套康复理疗类医疗器械5000万套一次性使用雾化器、8000万套医用口罩和防护服、40000万套注射器类医疗器械和40000万套输液器类医疗器械生产规模。

项目总投资10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占总投资0.463%。

(二)项目批复意见。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缓解和控制不利环境影响。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中所列工程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地面清洗废水、冷却水、洗衣废水和生活污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地面清洗废水经沉淀预处理,洗衣废水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pH、CODcrBOD5SS、NH3-N、总磷、色度达到江西上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LAS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排入江西上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喷墨印刷、灭菌解析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注塑、喷墨印刷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水喷淋+分子筛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外排,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 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 1101.3—2019)表1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及表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氯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浓度限值及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灭菌解析有机废气经水解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 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 1101.3—2019)表1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及表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加强操作管理和维护、距离衰减等相应的处理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袋、不合格品、废边角料、水解废液、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袋交由废品回收站回收理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水解废液、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油墨桶属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其中水解废液、废润滑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润滑油桶、废油墨桶定期交由原厂家回收处理。

厂区内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减轻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七)排污口规范化和环境监测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

)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50m生产车间、灭菌解析区边界边界算起。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环境信息公开要求。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项目建成投产、环保竣工验收应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审批前进行了拟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该项目建设。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