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出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1家食品经营者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一、江西省上高二中经营的茄子
(一)抽样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茄子
购进日期:2023年06月08日
(二)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上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存在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茄子的行为,但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且其不知道所采购的茄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同时对当事人的进货来源进行立案查处。
上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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