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出我县徐家渡镇"上高县徐家渡老李冰棒厂"生产经营的"绿豆老冰棒"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一、上高县徐家渡老李冰棒厂生产经营的"绿豆老冰棒"产品
(一)、我局对该小作坊生产经营冰棒"绿豆老冰棒"进行抽检,2023年6月14日,经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抽检不合格批次"绿豆老冰棒"是当事人2023年6月14日是生产的,共生产600根,每根销售价格0.3元/根,截至案发全部销售完毕,已销售额180元,无法计算利润,货值180元。
(二)、该小作坊生产销售不合格的"绿豆老冰棒"的行为违反了《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我局依据《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予行政处罚。
上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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