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2〕49 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推行行政审批市县同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22〕33 号)、《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宜春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工作的通知》(宜应急字〔2022〕88号)的规定,我局受理了上高县新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西上高县恒泰矿业有限公司的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资料,经审查合格,现将上高县新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西上高县恒泰矿业有限公司2家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为2024年3月18日至3月26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3月26日前与上高县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795-2503628)。
特此公示!
上高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18日
2024年上高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复评情况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法人代表姓名 |
安全生产标准化申请等级 |
1 |
上高县新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芦洲乡章江村 |
杜淑珍 |
Ⅲ级 |
2 |
江西上高县恒泰矿业有限公司 |
芦洲乡章江村 |
林建 |
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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