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7日至20日,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和上高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上高县蒙特英矿纤有限公司里村硅灰石矿、江西金长城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硅灰石矿、江西华杰特矿业有限公司上高月光山硅灰石矿、上高县中盛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方解石矿、上高县鸭婆坑硅灰石场5家地下矿山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现给予公告:
一、上高县鸭婆坑硅灰石场重大隐患
1.未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五职矿长”中“矿长、安全矿长”学历专业不对口,未建立技术管理机构和配备“采矿、地质、测量、机电”等专业技术人员。违反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安〔2022〕88 号)第三十二条。
二、上高县蒙特英矿纤有限公司里村硅灰石矿重大隐患
1.未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五职矿长”中分管生产、安全的副矿长学历为中专,不符合矿安〔2022〕4号文要求;未成立技术管理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只配备了一个地址专业。违反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安〔2022〕88 号)第三十二条。
2.井下铲车无矿安标志。违反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安〔2022〕88 号)第二十三条。
三、江西金长城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硅灰石矿重大隐患
1.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足3人,3人中的郭起春(今年5月已培训,属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地下矿山五职矿长专业、学历不符合矿安〔2022〕4号文件要求。主要负责人黄道勇,持主要负责人资格证(有效期2023.7.30),专业不符合。陈凯是法定代表人,机械专业本科。林勇建筑工程大专,测绘技能证书(四级,中级技能,工程测量员)专业学历不符合。吴小平和郭起春学历不符合。“五职矿长”及“专业技术人员”未实现“专职”(总工吴小平、生产副矿长郭起春、机电副矿长陈凯兼职专业技术人员)。违反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安〔2022〕88 号)第三十二条。
2.井下使用无矿安标志的地面运输车辆运矿和使用无矿安标志的风扇通风。违反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安〔2022〕88 号)第二十三条。
四、江西华杰特矿业有限公司上高月光山硅灰石矿重大隐患
1.未成立技术管理机构和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五职矿长”学历不符合矿安〔2022〕4号文要求的任职条件(矿长及总工专业不对口,安全矿长学历为中专学历)。违反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安〔2022〕88 号)第三十二条。
2.矿山地下运矿车辆及铲车未见矿用安全标志,0m、-50m中段水泵房门口使用非矿用砂轮机。违反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安〔2022〕88 号)第二十三条。
五、上高县中盛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方解石矿重大隐患
1.“五职矿长”中机电矿长学历为中专,不符合矿安〔2022〕4号文要求的任职条件;未配齐专业技术人员(缺采矿、测量和机电专业)。违反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安〔2022〕88 号)第三十二条。
2.矿山地下运矿车辆及铲车未见矿用安全标志,0m、+75m中段安全出口门口使用非矿用砂轮机。违反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安〔2022〕88 号)第二十三条。
请企业抓紧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治理方案,明确责任、措施、资金、进度和预案,加快整改治理进度,并于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治理,重大隐患排除后,经县应急管理局验收合格后,报送至上高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程序予以销号摘牌。
上高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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